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正向纵深迈进。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在国税地税合并、新税务机构完成挂牌后,目前新税务机构“三定”制定已进入收尾阶段。随着“三定”规定的逐级逐步落实、全面落地以及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开始启动实施,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统一部署下,各级税务部门正紧锣密鼓启动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密集召开省级部署动员会、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方案等。
机构挂牌、落实“三定”、非税收入征管划转是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三场“主攻战”。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安排,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将按照先挂牌再“三定”、先把省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局及县局改革、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划转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顺序推进。
今年6月15日,我国省级税务机构统一挂牌,税收机构改革正式拉开序幕。7月20日,县乡级税务机构同步挂牌,地方四级新税务机构全部成立,国税地税两支队伍全面会师。
目前,作为第二场“攻坚战”的“三定”制定已接近尾声。记者调研采访了解到,当前省局税务机关“三定”制定已经落实到位,各地正在密集批复市县级“三定”规定。与此同时,改革重心开始转向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改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已经联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这项工作。
记者获悉,继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之后,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完善具体的交接方案和建设方案。
从动员部署到细节落实,各级税务机构正在积极推进模版化操作、挂图式作战。日前,《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位于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大楼内的税务机构改革办公室看到,一面墙上挂着巨幅改革路线图,在制定改革总台帐和分台帐的基础上,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细分成12类别175个大项531项具体任务,从3月到12月细化到周,具体责任单位和时间表等一目了然,已完成的项目加贴红旗标识。
挂图作战、对表推进、督导问效、到点验收,正是为了确保改革任务能够层层落地。江西省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胡立文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8月10日,省局机关“三定”暂行规定已经落实到位,全部机关干部职工“一步到位”实现同址集中办公,目前正在审批市县局“三定”暂行规定,8月底前完成批复工作。随着“三定”制定的基本落地,近期已将工作重心转到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合理确定江西省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范围,确保2019年1月1日社保费由税务部门顺利开征。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汤志水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广西情况来看,改革不仅关乎近4万名税务人员,还涉及149万纳税户、746万纳税自然人以及数千万缴费人的切身利益。
改革之难难在一线,改革之稳稳在基层。据汤志水介绍,8月3日,自治区税务局机关“三定”规定平稳落地,标志着广西税务已顺利完成“改好省局树样板”与“市县推进全覆盖”并行阶段的主要改革任务,即将准入新的改革阶段,这同时也意味着,机构挂牌、落实“三定”、非税收入征管划转这三场改革“主攻战”,已经打赢一场、正推进二场、将启动第三场。
“社保费从明年1月起开始统一征收,时间紧任务重。事实上,包括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开展调研、制定数据交接文件、组织培训、收集整理规范文件等相关工作早已密集展开。”江西省税务局社保费处处长杜晓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从5月22日江西省税务局成立非税工作筹备组,目前已经将目标细化为100项具体工作。接下来还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交接工作方案,确定本省非税项目划转范围、持续开展一线人员操作培训等。“挑战还是挺大的。”他说。
随着“三定”规定的逐级落实,全面落地以及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工作的启动实施,改革已呈现出多层级叠加、多事项叠加、多主体叠加的局面,改革艰巨性和复杂性全面展现。新的税务机构还将同时面对纳税人和缴费人两大群体,也意味着服务发展的渠道更多、受众更广、作用更直接。
正如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所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省、市、县、乡4级税务机构,面向10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王军指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改革,构建起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体制机制,将有利于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统筹层次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研究推进适时完善缴费比率和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奠定良好基础。
“税务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将有效促使我国税务机构设置更加合理,有力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深入推进税收管理机构专业化,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说。
(原标题:“三定”制定陆续进入收尾阶段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向纵深迈进 社保非税划转攻坚大幕开启 各方正紧锣密鼓启动)
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北京联合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对坚决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划转工作平稳落地进行统筹布置安排。
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强调,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家治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改革,构建起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体制机制,将有利于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统筹层次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研究推进适时完善缴费比率和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奠定良好基础。各级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恪守“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把这一重任扛牢抓实、落细落地,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改革任务。
王军指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涉及各级政府、多个部门和十多亿缴费人,情况复杂,任务重。在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前期工作推进得比较顺利。下一步,请各省政府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纳入本省机构改革“大盘子”中统筹考虑、统筹安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统筹推进机制以及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统筹指导相关部门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对表推进、到点验收。各级相关部门要以部委局合作为示范,全面加强合作,全程无缝对接,打造一个部门间深化合作推进改革的样板。划转前,要联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划转中,要联合确保顺利平稳如期交接;划转后,要联合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要积极探索部门间关联业务“一站式”联办服务,共同推进顺畅高效履职、便民利民惠民,充分彰显新体制的新优势。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王军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把按期圆满完成改革任务作为检验新税务机构战斗力的“试金石”,紧紧依靠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紧紧依靠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协作,尽职担当,主动作为,协力抓好划转交接、制度建设、信息系统搭建、征管服务改进等一系列工作,确保工作衔接到位、系统支撑到位、信息共享到位、规范运行到位,确保服务标准、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只升不降,以不断优化的缴费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程丽华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论证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范围和项目,根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周密安排资料交接、账户设置、信息传递、退付退库、清欠清缴等工作,特别是要抓紧与税务部门共同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互联互通的业务技术规范、数据标准及划转项目的征缴业务流程和规范,确保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平稳有序,促进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游钧强调,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担当,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的具体方案。要加强与税务等部门密切协作,通过联合集中办公、联合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交流解决职责划转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从方便群众办事和优化协同高效的角度出发,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好各自优势,确保顺利完成好改革任务。
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司监察专员聂春雷指出,有关省(区)卫生计生部门要认真梳理新农合缴费情况,做好数据汇总,做到底数准确,并加强与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建立相应工作联系机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尽快完成新农合缴费的征管业务交接工作。
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金甫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要把握节奏、有序安排,制定好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征管职责交接工作方案,并加强对地市指导,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划转工作。在征管职责划转前,各级医保部门要按照现有职责认真履职尽责,确保群众参保和待遇不受影响。
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春生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各级相关部门要联合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特别是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共同做好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如期完成,让党中央、国务院放心,让广大缴费人和社会各界满意!
据悉,会上重庆市财政局、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前期准备工作及下步打算。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明确了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并对这一改革任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提出要求,引起纳税人和投资者广泛关注。
合并深意与改革难度
事实上,2015年中办、国办曾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划分了国税、地税征管职责,明确地税部门对收费基金等征管职责;2018年出台的《改革方案》则将国税地税进行合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也划归合并后的新税务局。
为什么要对国税和地税征管体制进一步深入改革?首先,实行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有利于充分体现对税收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
其次,两套税务机构分设给纳税人带来了一些难以克服的不便,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最后,这是充分发挥税收服务国家治理作用的必然要求。通过改革,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有利于实现税收征管资源整合、税收大数据资源聚合,有利于实现税收执法和服务更加规范统一,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统一税制与分级财政的关系。
而随着《改革方案》出台,国税地税合并的时间表、路线图全面落地。这项改革难度到底有多大?它与国务院其他部门机构改革相比有哪些特点?
这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改革主要在“脖子”以下层面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主要涉及省、市、县、乡四个层级,这是与国务院其他部门机构改革最明显的不同点。
二是改革涉及跨“条块”整合事项复杂。改革既涉及国税又涉及地税,既涉及收税又涉及收费。国税部门实行由税务总局垂直管理,地税部门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收费部门基本上是属地管理,需要对三种管理体制进行整合。
三是改革涉及的机构人员数量规模大。
四是改革涉及的基层一线服务点多。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将直接影响十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改与不改对老百姓(68.000, 1.40, 2.10%)来说到底有何差别?改革中如何保证纳税服务到位?
《改革方案》中,坚持为民便民利民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一条重要原则,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是改革的重要落脚点。
税务部门为了让老百姓感受到机构改革带来的好处,优化税务营商环境,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机构改革、服务先行,5月1日起,全国基本实现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一网办理”和12366纳税热线“一键咨询”;二是改革深化、服务优化;三是改革落地、服务升级,今年底前,要实现“三个一”全覆盖,即:所有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涉税业务“一窗通办”全覆盖、税费业务“一厅通办”全覆盖、12366纳税咨询“一人通答”全覆盖。
改革迈入深水区
随着7月20日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全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分步合并和相应挂牌工作全部完成。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深化才刚开始。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进总体平稳顺利,并取得好于预期的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有序铺开制定落实“三定”(即确定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规定。省局“三定”规定已由税务总局逐个批复,正在落实之中,市局、县局“三定”制定工作已经部署开展。
按照改革安排,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对非税收入,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划转到税务部门征管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
上述负责人表示,总体而言,在划转前,要重点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工作方案,为划转提供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技术保障。在划转中,要加强税务与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完成存量数据和业务交接,确保数据接得“准”、服务接得“好”、征管接得“顺”、工作接得“稳”。在划转后,要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征管优势,创新征管方式,优化征管流程,做到征管高效。目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进展总体顺利。
此外,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工作正按节点推进。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改革已由挂牌转入制定落实“三定”规定这个中心环节,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也将随即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