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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案涉案不动产大幅升值或颠覆资不抵债

陈锋华夏时报
  在浙江东阳亿万女富豪吴英入狱近一年半后,其涉案资产处置工作似有启动迹象。吴英父亲吴永正10月8日晚在京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浙江省高院已经与东阳市政府处置吴英案资产小组沟通,称将尽快处置涉案资产。

  因迟迟未处置资产备受批评的浙江省东阳市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东阳市政府方面也希望尽快推动资产处置工作,但确实存在一些困难,未来将与司法机关配合加快推动这一工作。

  不过,吴永正对处置资产一事表示悲观,他认为以不动产为主的涉案资产增值较多,“如果资产最终能偿还债务,到时有人会下不了台。”另据了解,自2012年5月入狱以来,吴英服刑已经近一年半。其在服刑期间积极申诉,多次向有关方面寄发申诉书,但至今未获回复。

  资产处置工作已启动

  吴永正向本报记者透露,9月2日,他与吴英案的代理人蔺文财前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东阳市公安机关涉嫌违法处置吴英案部分资产、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一事迟迟未能立案进行交涉。浙江省高院立案庭负责人表示,该庭已就此事向高院领导汇报,同时也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汇报和沟通,将尽快协调处理此事。

  对于吴英案资产处置迟迟不予启动一事,浙江省高院立案庭负责人透露,处置工作已经启动,他们已专门要求东阳市政府各部门组成的处置财产领导工作小组(下称处置小组)向高院做了汇报,也听取了他们最近的打算。处置小组反映在处置查封财产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高院会尽量协调和沟通,但时间可能会与外界期望有所差距。相关负责人表示,高院对处置资产工作总的想法是,快速、有效、合法、最大化地处理相关财产。

  东阳市委市政府一位官员也向《华夏时报》证实,在浙江省高院指导下,处置小组积极与金华中院沟通,以推进相关工作。不过,他透露,目前处置工作确实存在一些困难,如债权人非常复杂,甄别核实存在不小难度,以及一些民事诉讼仍未结案等。

  “吴英借债时没有规范的账本,这给核账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另外,吴英借钱时,很多是拿房产作抵押,处置这些抵押物偿还债务会涉及先后秩序问题,都要依法慎重行事。”这位官员表示,吴英案刑事部分已结案一年多,东阳市委市政府方面也希望加快推动这项工作。

  此前处置资产被指违法

  事实上,在此次资产处置工作启动之前的2008年,浙江东阳公安机关曾对吴英案有关资产进行过处置,但相关行为被吴英及其代理律师指为违法。

  据报道,吴英案发生后,东阳市公安机关对涉案资产进行了查封登记。官方称:“为保障被害人的权益,防止出现哄抢、流失等情况,东阳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依法成立资产处置组,对易贬值损耗的部分汽车及物资作了依法处置,得款均存于吴英案专用账户。”

  而吴英父亲吴永正表示,依据刑诉法相关司法解释,浙江东阳公安机关通过拍卖公司拍卖涉案资产的行为是违法的。

  按照浙江省高院新闻发言人2012年5月公开的答记者问材料,吴英被扣押查封的资产主要有房子、汽车、珠宝、租用的店面房及仓库内的物资等。其中,房产包括在浙江东阳的房子89套(处)、在湖北荆门市购置的房子26套(处)以及在浙江诸暨的一处房产。另外,吴英还向杭州一珠宝商购进1.2亿余元的珠宝,部分在案发后被公安机关追回扣押。

  而据吴英申诉案代理律师朱健伟、吕海波表示,经他们实地仔细调查,发现浙江省高院公布的资产清单中少计漏计了大量房产,而且,资产评估公司将门面房当做住宅评估,存在严重低估。

  吴永正表示,至今未被处置的涉案资产以不动产为主,因为近几年相关资产大幅增值,现值或超过6亿。

  朱健伟表示,在会见吴英时,她反复强调希望有关方面尽快公开妥善处置相关资产,变现后归还给借贷人。而受害人也通过不同途径表达同样的要求。

  据法院查明,吴英在案发前,共计向11位特定当事人借款7.7亿余元,其中一位名叫林卫平的最多,他一人就向吴英放款4亿多元。林卫平表示,他出狱后,一直等待吴英案结案后资产能尽快处置,以便早日收回自己借出的钱,但至今仍没有结果。

  “作为律师,我认为吴英案有很多值得检视深思的地方,包括判刑是否适当,事实是否查明,吴入狱服刑这么久为何迟迟不进行资产处置等。”朱健伟对记者表示,对未来的资产处置工作,他最大的希望是能够依法、公开、透明地进行。

  处置结果或再掀波澜

  长篇调查报告《吴英:亿万富姐的罪与罚》的作者万茵一直密切关注案情的发展,他认为,随着明年5月吴英死缓考验期的到来,吴英案必然会再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这个热点也必然与财产处置相关。

  他指出,吴英案涉案主要资产为不动产,由于近几年升值较快,资产总价值或超过吴英所欠债务。“如果资产处置过程中出现低估,不足以还清欠款,所谓涉案的施害人和受害人都会不满。倘若资产处置后能偿还全部欠款,那将冲击法院判决中所谓的‘资不抵债’的认定。”

  吴永正及朱健伟也持同样观点。“如果按照当前的市场价处置,涉案资产偿还欠款绰绰有余。”朱健伟律师进一步指出,届时将会出现一个法律问题:吴英到底构不构成犯罪?即使构成犯罪,其后果势必大为减轻,对其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惩罚是否合适?

  吴永正则坚持认为,如果吴英案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而且其所借款项绝大多数用于经营,吴英及其本色集团的融资行为,均为正常的企业行为,不存在违法问题,吴英应该被认为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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