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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聚焦当前消费者关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完善了消费争议的解决机制
市场监管总局: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
市场监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首次将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上升为法定义务
精彩报道
市场监管总局:规范预付式消费,从三方面强化经营者义务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介绍,规范预付式消费也是这次《条例》立法的一个重点,《条例》主要从设立“书面合同”、强化“按约履行”、明确“事中告知”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经营者的义务。
市场监管总局:应及时纠正“会员办卡容易退卡难”等问题
针对许多网友遇到过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指出,“会员办卡容易退卡难”、“套餐升级容易降级难”、“账号注册容易注销难”等,这些问题引起了广大消费者强烈不满,应当及时纠正。
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消费争议解决渠道
国新办4月9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条例》在消费争议解决方面有哪些完善?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在会上进行回应。
市场监管总局: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在会上强调,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这也是营销的前提和底线。
市场监管总局柳军:经营者不能擅自发送“推销信息”、拨打“推销电话”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正式发布,《条例》围绕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对经营者各项义务进行了细化。比如,围绕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规定除了一般的商品服务外,赠品也要安全,“免费不免责”;围绕真实披露信息,列举了虚假宣传的常见情形,还规定了不得虚构或者夸大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消费;围绕保护消费者安宁权,规定不能擅自发送“推销信息”,也不能擅自拨打“推销电话”。
市场监管总局况旭:将大力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在吹风会上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大力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瞄准霸王条款,纠正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切实改善消费体验。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全面树立消费者优先的政策取向 积极构建放心消费环境共治格局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在吹风会上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社会各界全面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全面树立消费者优先的政策取向,全面建设消费友好型社会,积极构建放心消费环境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