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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继续推广上海自贸区经验

分享到微信2015-03-10 07:54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倪铭娅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室主任沈丹阳9日在中国政府网参加网络访谈时表示,除新设立的津闽粤自贸区外,不排除今后还会有新的自贸区,但现在还没有具体规划。此外,下一步商务部将从推进双边合作,共同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以及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等多方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自贸试验区定位明确

  沈丹阳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一些政策措施和开放举措大部分或者绝大部分在新的三个自贸试验区都要继续试验推广。具体来说,广东自贸试验区要以深化粤港澳合作作为重点,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带动泛珠三角和内陆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的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先行地。

  天津自贸试验区致力于推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区域产业合作转型升级,共同建设区域科技创新和人才高地,增强口岸服务辐射功能,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平台,同时也将进一步提升区域的国际竞争力。

  福建自贸试验区以深化两岸合作为着力点,将扩大开放与深化体制改革相结合,积极推进和台湾地区投资贸易便利、人员往来、服务业开放合作模式,打造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核心区和改革创新试验区。这就是三个自贸试验区各有侧重,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的功能。

  对于未来是否会继续推出新的自贸区,沈丹阳表示,不排除今后还会有新的自贸区,但现在还没有具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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