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上期所年内查处异常交易608起 后期将严查利益输送类案件

证券日报
  近日,上海期货交易所(简称“上期所”)通报了今年以来监管工作相关信息。《证券日报》记者最新获悉,截至5月28日,上期所年内共处理异常交易行为608起,对日常监控中发现的38起涉嫌违规线索进行排查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对1起涉嫌违规线索立案调查,1起违法线索移交证监会,配合受害方将3起涉嫌利益输送违法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对7起案件13名客户进行自律处分。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后期交易所将紧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市场风险等重点任务,持续加强一线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平稳运行。与此同时,也将及时公开相关查处信息,加强定期信息发布,提升市场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大法宝”
  提升监管效能
  据介绍,今年以来,上期所尊重市场规律,坚持全面监管、持续监管和科学监管,切实提升一线监管质量和效能,具体表现在:一是重点关注价格异动。上期所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加强对期货价格的监控监测,对期现价格、内外价格和合约间价格进行跟踪分析,结合基差变化、投资者结构、交易规模等指标,加强市场预研预判;二是以穿透式监管为抓手。对于出现风险苗头的品种,上期所通过分析相关客户的穿透式监管信息,特别是匹配客户交易终端的相关性,加大对实控账户的排查力度,提前防范市场风险;三是抓住交易本质,紧盯客户交易行为。对于发现的各类违规线索,上期所会进一步深入分析客户的交易行为,结合穿透式监管和历史交易行为等数据,进行客户画像,精准排查出涉嫌违规的交易行为,同时根据交易本质和逻辑,提炼通用性的监控指标模型,全面提升科技监管的能力。
  监查显示,在异常交易方面,截至5月28日,上期所共处理异常交易行为608起,对19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对78名客户、6个实控账户组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对628名客户进行电话提示。
  在实控协查方面,上期所持续对交易行为和穿透式监管数据进行分析,对未主动申报实控的客户加大自律监管的力度。截至5月28日,年内对121组456个客户发起实控账户协查,对不如实申报实控的12名客户进行书面警示。
  在穿透式监管方面,针对穿透式监管数据异常情况,上期所约谈相应期货公司和软件服务商,并提醒期货公司对相关软件进行排查。信访投诉、市场传闻处理方面,上期所及时排查相关情况并反馈。
  3起涉嫌利益输送违法线索
  移送司法机关
  记者获悉,上期所年内对38起涉嫌违规线索进行排查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电话警示27次,书面警示13次,约谈提醒24次,对1起涉嫌违规线索立案调查,1起违法线索移交证监会,配合受害方将3起涉嫌利益输送违法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对7起案件13名客户进行自律处分。
  通过监查发现,近年来期货市场的违规行为呈现了新特点,例如在虚假申报新型违规案件中,从2019年至今,上期所对多起虚假申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现已对3起案件进行自律处分。在利用相互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案件中,2020年至今,上期所已发现10起该类型的违规线索,此违规类型包括三种情形:一是较为普遍的自然人客户之间因代客理财,发生的双开双平对敲转移资金;二是私募基金的交易员利用职务便利知悉交易计划后,通过受益账户与其基金产品账户相互交易进行的利益输送;三是一般法人企业的交易员利用知悉企业交易计划,通过受益账户与企业期货账户相互交易进行的利益输送。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上期所后期将根据前期监管中市场呈现的特征,继续贴近市场发展实际,重点对以下三方面加强监管:一是提醒交易软件风险;二是严查利益输送类案件;三是加大对未如实申报实控账户的监管力度。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