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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新材:公司董事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罗京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罗京)5月8日,赛特新材公告称,董事汪美兰于近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汪美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汪美兰担任赛特新材董事期间,名下证券账户于2024年4月17日合计卖出赛特新材可转债4000张,并于当天买入赛特新材可转债2000张,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汪美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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