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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广东巨灾险累计赔付超10亿元

余世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余世鹏)广东银保监局近日消息显示,自2015年广东省批准颁布《广东省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来,目前巨灾保险已覆盖广东全省(不含深圳)18个地市,累计实现保费收入约8亿元,完成赔款超过10亿元。 

  广东巨灾保险采取指数保险的模式,以政府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以触发巨灾的参数如连续降雨量、台风等级等作为支付赔偿的依据,在上述参数达到一定阈值时,保险公司无需进行查勘定损,即可向政府支付相应保险赔付金额,用于灾难救助、灾后重建和社会救济,有利于提高救灾效率。 

  另外,深圳市在2014年采用多灾种巨灾保险模式,也启动了巨灾保险项目,政府作为统一投保人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向商业保险机构采购保险服务,救助保障灾种包括暴风、暴雨、泥石流、海啸、主震震级4.5级及以上地震等,以及由此引起的次生灾害。灾害发生后,根据救助需要,由保险机构直接向受害方预付救助款。

  平安产险企财险经理崔菲表示,在全球有关灾害损失补偿的统计中,来自保险公司的赔款占36%以上,发达国家甚至高达80%,而在我国许多灾害中这一占比甚至不足5%。要在巨灾面前提升城市韧性,还需由政府主导、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和个人的积极性,构建多主体各有分工、协调联动的城市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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