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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特别规定严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证券时报网

  据新华社消息,24日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遏制煤矿事故发生,维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山西制定出台了18条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并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煤矿发生较大事故一律提级调查;生产矿井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必须按要求进行智能化改造;省属国有企业控股煤矿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责令煤矿上一级公司总经理就地辞职,并严肃追责;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责令煤矿上一级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就地辞职,并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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