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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鼓励家电生产企业 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

经济参考报

  记者4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关于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企业自愿、政府支持、示范引领、有序推进的原则,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依托产品销售维修服务网络构建废旧家电逆向回收体系,进一步优化回收渠道,畅通家电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利用,促进家电更新消费。

  《通知》提出,到2023年,发展一批家电生产企业实施回收目标责任制的示范标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回收处理模式和经验做法,重点家电品种规范回收利用率明显提升,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市场主体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支持家电企业履行回收责任的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生产企业更好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履行社会责任在家电行业形成共识、蔚然成风。

  《通知》鼓励责任企业利用自身销售渠道、售后服务网络等开展废旧家电逆向回收,不断完善销售服务体系的回收功能;联合电商平台、家电卖场等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促进废旧家电回收;加强与区域大型回收企业、有资质的拆解企业合作,建设基于家电更新信息的定向废旧家电回收服务网络。

  在运输网络方面,鼓励责任企业依托销售网络建设废旧家电回收存储设施,推动家电销售网络与储运网络一体化发展。引导责任企业与回收企业共建共享废旧家电回收储运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区域废旧家电集散转运中心。

  《通知》表示,制定出台具体激励政策措施,优先支持责任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将完成回收目标并达到国家有关管理要求的责任企业纳入家电生产企业“绿色责任名单”,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审批时优先支持。

  根据中国家电协会2020年1月发布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空调、冰箱安全使用年限为10年,洗衣机、热水器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瞭望智库发布的报告显示,2020年约有1.6亿台家电产品达到了安全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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