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建设局:预售商品住宅严格执行预售备案价格续推不涨原则
张军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军)浙江省丽水市建设局11月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丽水市区新建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分期预售商品住宅严格执行预售备案价格续推不涨原则。
同时,加强分期预售管理。申请预售的商品房(含首开和续推),每期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须一次性申请预售;总建筑面积或剩余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可以分两次申请预售,每次预售建筑面积可以少于5万平方米,但不少于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按计容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