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丽水建设局:预售商品住宅严格执行预售备案价格续推不涨原则

张军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军)浙江省丽水市建设局11月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丽水市区新建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分期预售商品住宅严格执行预售备案价格续推不涨原则。

  同时,加强分期预售管理。申请预售的商品房(含首开和续推),每期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须一次性申请预售;总建筑面积或剩余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下的,可以分两次申请预售,每次预售建筑面积可以少于5万平方米,但不少于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按计容面积计算。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