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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官宣!券商公司债执业能力评价榜单出炉,这27家券商获评A类!来看具体名单

张婷婷证券时报

  券商公司债执业能力榜单出炉!

  24日晚间,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2020年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结果,这是监管层首次针对券商公司债执业能力发布榜单。据协会公布的数据,2020年度共有96家券商参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满三年),评选出A类券商27家,占比28%;B类券商50家,占比52%;C类券商19家,占比20%。

  有券商人士向记者表示,近两年券商债券承销业务风险较高,执业质量有所下滑,监管已经讨论了很多次,要对公司债执业能力进行分类评价,该评价是强化执业质量正向激励的重要方式。

  目前来看,公司债执业能力评价对券商执业没有明确影响,但未来大概率会对券商执业有较大影响,比如发行人可能会在招投标时将A类券商作为硬性门槛,C类券商在执业中估计会受到较大限制。

  27家券商荣获A类

  据证券业协会发布的《2020年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结果》,共有27家券商荣获A类,占比约28%,较监管原定计划略低。梳理发现,A类券商既包括中信、国君、海通、招商、中信建投证券等头部券商,也包括国开、财通、东吴、九州等中小券商。

  这27家A类券商具体为财通证券、财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承销保荐、光大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联合、华西证券、九州证券、平安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天风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金公司、中泰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

  对于荣获公司债业务执业能力A类的券商来说,未来执业中或更容易得到更多好项目,并在资源获取方面享受“绿色通道”。北方地区一家中型券商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来看并没有明确规定影响,但未来在执业上大概率会有影响,比如发行人在招投标时可能会把A类券商作为硬性门槛。

  正如协会所言,执业能力评价是强化执业质量正向激励的重要方式。协会将进一步健全执业能力评价体系,促进证券公司建立业务发展与合规风控相平衡的发展理念,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能力型的发展转变,同时推动形成市场激励约束有效、行业竞争良性有序的发展生态。

  19家券商获评C类,后续执业或受限

  但也有一些券商在公司债执业能力评价中“折戟”。早在协会发布券商公司债执业能力试行评价办法时就已明确,评价得分排名后20%的证券公司划为C类。

  据协会发布的数据,19家C类券商多为民营企业或者区域型券商。它们分别为爱建证券、川财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东海证券、高盛高华、国海证券、国融证券、国元证券、红塔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菁证券、华林证券、开源证券、世纪证券、万和证券、网信证券、银泰证券。

  据协会此前发布的试行办法,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券商将直接被判定为C类,分别为券商未按要求报送能力评价材料的、公司债券合规展业能力指标项得分为0或者得分为负数的、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等其他协会认为应当纳入的。

  华南地区一家中型券商投行董事总经理向记者表示,近两年券商债券承销业务风险较高,执业质量有所下滑,监管已经讨论了很多次,要对公司债执业能力进行分类评价,未来C类券商在执业中估计会受到较大限制。

  据悉,本次执业能力评价是对各参评证券公司2019年公司债券业务情况开展的评价,同时适度兼顾评价期后至评价结果发布前部分证券公司重大违规事项的影响。就在今年6月底,证监会同一天披露了7张券商罚单,剑指6家券商债券承销业务违规,涉及中邮证券、万和证券、宏信证券、红塔证券、山西证券、华宝证券,凸显了监管对债券业务违规行为的从严监管态度。

  此外,有50家券商公司债执业能力获评B类,接下来的执业中一方面应该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同时应该提升合规管理能力。

  公司债执业能力拆解为五类指标

  2019年10月份,证券业协会就发布《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为促进券商提升公司债券业务能力和质量,增强公司债券业务风险控制实效,协会制定该评价办法。

  据证券业协会披露,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包括公司债券基础保障能力、公司债券业务能力、公司债券合规展业能力、公司债券项目风险控制实效和服务国家战略能力五类指标,是对证券公司开展公司债券业务的综合性评价。

  其中,公司债券基础保障能力指标满分为20分(含制度建设指标10分,从业三年以上公司债券业务人员占比5分,公司债内控人员占比5分),公司债券业务能力指标满分为30分(收入指标15分,主承销项目数8分,承销金额7分),公司债券合规展业能力指标满分为20分,公司债券项目风险控制实效指标满分为20分,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指标满分为10分。

  值得一提的是,合规展业能力指标中有多项扣分指标,比如证券公司因公司债券承销或受托管理业务受到刑事处罚的,每项扣10分;受到行政处罚的,每项扣8分;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每项扣4分。

  业内人士认为,公司债承销机构数量较多,但业务体量相对较少,公司债承销容易陷入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有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

  另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证券业协会首次发布公司债执业能力评价结果,但发改委已连续多年披露企业债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结果。就企业债承销商信用评价结果来看,2019年度的评价工作还在进行当中,结果还未出炉,不过2018年企业债主承销商排名中,国开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等券商连续3年排名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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