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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未报告 江苏证监局对华泰证券出具警示函

孙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近日,江苏证监局向华泰证券开出监管警示函,指出华泰证券2019年8月存在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未报告。

  江苏证监局认为,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2〕46号)第十一条、第十六条,以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2号)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券商因信息安全事件而遭监管处罚的事件此前也曾发生过。据悉,长城证券曾于2018年7月23日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导致集中交易系统部分中断10分钟。直到深圳证监局现场核查时,长城证券未能准确定位事件原因,长城证券因此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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