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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资管被证监局责令改正

中国证券网

  近日,上海证监局分别对华泰证券资管及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投资总监甘华采取责令改正、警示的措施。

  经查,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固定收益业务过程中,内部控制体系存在不足,信用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对信用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审慎评估和全程管理,部分产品出现流动性风险。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三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华泰证券资管于2021年8月31日前予以改正。华泰证券资管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证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并检查整改情况。

  此外,作为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投资总监,华泰证券资管甘华也一并接到了监管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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