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发改委公布2020年度企业债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结果 25家券商获得A类评价

林倩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林倩)8月20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公布了2020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本次受评主承销商合计84家,按照评价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将84家受评主承销商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主承销商25家,平均得分90.45分;B类主承销商46家,平均得分83.77分;C类主承销商13家,平均得分71.74分。 

  具体来看,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得分位列前三,得分分别是95.4080分、95.2918分、94.1784分。天风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的得分也超过了93分,国泰君安的得分为92.2487分,紧随其后。除了上述这些券商,获得A类评价的还有兴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开源证券、财信证券等。

  获得B类评价的包括广发证券、财通证券、湘财证券、太平洋证券等;万和证券、德邦证券、宏信证券、瑞银证券等获得C类评价。

  发改委表示,本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包括信用行为指标、业务指标、专家及机构评价指标三大部分。评价开展过程中,采取多方参与的方式,包括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债券受理审核和登记托管机构、发行人、投资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域专家参与了评价工作。参评机构和专家分别对受评机构的信用情况、专业能力、业务合规性、承销和存续期管理服务质量、评级结果和评级服务质量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价。

  整体来看,发改委表示,受评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信用情况和勤勉尽责情况较好,业务行为合规度较高,服务质量得到了市场机构及各业务领域专家的认可。同时,在评价中也发现,部分信用评级机构存在未及时进行风险警示,部分主承销商主办的债券存在尽职调查环节未能勤勉尽责、披露信息不及时准确等失职失信及不专业情况。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