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锦江投资(600650)8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所属上海锦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锦江客运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公司称,锦江汽车销售目前未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由于锦江汽车销售的主要高层管理人员由锦江汽车派出,其经营与日常管理接受锦江汽车指导。为了发挥关于汽车销售相关业务的整体协同效应,达到实质及形式一致的控制目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锦江汽车租赁与锦江客运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锦江客运成为锦江汽车租赁的一致行动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锦江汽车销售自2018年8月起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后,对公司的营业收入、资产、负债等将产生影响,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没有影响。(张典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