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晚间,*ST圣莱(002473,SZ)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的公告》,对涉案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罚。
证监会立案调查查明,*ST圣莱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构收入和利润等违法事实,对胡宜东、覃辉、康璐等14名责任人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并对胡宜东、覃辉、康璐三人采取了不同年限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圣莱财务造假案的曝光,也引发了投资者高度关注,根据9月4日上市公司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61名自然人要求*ST圣莱赔偿2879.94万元。
9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ST圣莱,其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大量投资人诉讼索赔对上市公司2018年的业绩可能带来重要影响。”
上市公司上演“假戏真做”
回顾事件进展,2015年,彼时*ST圣莱尚未“披星戴帽”。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告,圣莱达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时任董事长胡宜东预计圣莱达2015年度净利润亦将为负值。
为防止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胡宜东在圣莱达主业亏损的情况下,寻求增加营业外收入,使公司扭亏为盈。于是,胡宜东找到了华视友邦影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视友邦)唱“双簧”,还上演了一出“假戏真做”的诉讼。
2015年11月10日,圣莱达与华视友邦签订影片版权转让协议书,圣莱达花3千万元买下华视友邦手中某影片全部版权,同时约定华视友邦应于2015年12月10日前取得该影片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否则需向圣莱达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
但最后圣莱达付了3000万元,华视友邦却爽约,未依约定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2015年12月,圣莱达一纸诉状状告华视友邦,要求法院判决华视友邦返还本金并支付违约金。后面两家公司签订调解协议书,华视友邦向圣莱达支付4000万元,其中包含1000万元违约金。圣莱达则将华视友邦支付的1000万元违约金确认为2015年的营业外收入。
据证监会披露,圣莱达第一大股东股权穿透之后,实控人为自然人覃辉,旗下拥有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美圣典)等多家“星美系”公司。圣莱达向华视友邦支付的3000万元版权转让费最终流向“星美系”相关公司并被其使用。而华视友邦向圣莱达退回的3000万元版权转让费和赔偿的1000万元违约金最终流向“星美系”关联公司。
通过这一番操作,圣莱达虚增2015年净利润750万元。此外,圣莱达通过虚构财政补助虚增收入和利润。最后,圣莱达2015年度年报合计虚增收入和利润2000万元,虚增净利润1500万元。
圣莱达2015年度年报显示,公司利润总额367.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1.43万元,实现2015年度扭亏为盈,但是扣除虚增金额,圣莱达2015年实际利润总额为亏损1632.85万元、净利润为亏损1068.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