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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国家税务总局12月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显示,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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