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阳光城:控股股东所持7758.5万股被司法冻结 占总股本的1.87%

王可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可)1月19日晚间,阳光城(000671)公告称,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阳光集团)告知函,其所持阳光城7758.5万股被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司法冻结。本次冻结股份占阳光集团所持股份比例11.49%,占阳光城总股份比例1.87%,起始日2022年1月14日,到期日2025年1月13日,冻结原因为财产保全。此次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阳光集团可能存在短期流动性风险,相关流动性问题尚在进一步处理中。未来,阳光集团将持续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不确定事项。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