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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金业法庭到金融法院 北京持续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凌之)2020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北京,将高起点高标准设立金融法院。

  记者近日从北京基金小镇了解到,2017年5月,中国首家基金业法庭在北京基金小镇设立,是首都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的一个里程碑。此时,基金业已经发展成为与银行、证券、保险并驾齐驱的现代金融体系支柱产业之一,而北京的基金产业规模一直居于我国前列,北京基金小镇又是唯一以基金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特色小镇,是最具影响力和创新力的基金产业集聚区,基金业法庭设立在北京基金小镇可谓意义深远。

  作为中国成立的第一家专门针对基金行业的专业性法庭,基金业法庭旨在完善公平、公正的专业司法体系,推进基金类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和中国投资、资管领域司法机制建设,为中国基金业的科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毫无疑问,基金业法庭的设立,为首都北京筑牢了又一道金融安全的重要防线。

  据介绍,围绕基金业法庭的设立,北京基金小镇陆续建设了中国首家以基金业投资者和管理人教育为主题的投资者教育基地,编制发布了中国首部私募基金评价体系,落地了中国首家基金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国首家基金业检察服务e站,并创建数据服务平台尽调云,进行全面、动态、精准、穿透的综合监测监控,构筑起多层次、全维度的基金业风险防控及处置体系,以此建设“诚信安全”的北京基金小镇。

  基金业法庭设立以来,立足基金行业实际,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力推进诉源治理。通过送法进小镇,普法进课堂,指导北京基金小镇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合规培训,宣传普及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剖析金融行业典型风险案例,增强了基金机构的法律意识、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基金业法庭与调解委员会实现诉调对接,与检察服务e站、投资者教育基地有效协同,努力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下,北京基金小镇没有发生一起金融风险事件,实现了诚信安全集聚,构建了良好的产业生态,保持了高效、高质的发展态势。

  2019年3月,基金业法庭首任庭长、全国人大代表厉莉法官,结合自己从事金融审判的工作实践,提出“北京具有设立金融法院的急切必要,也具备设立金融法院的坚实基础,建议设立北京金融法院。”这一提议契合了我国金融法治方向的提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共鸣。此后不久,“推动在京建立金融法院”被写入北京市《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 持续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

  从基金业法庭,到金融法院,北京金融审判体制机制的改革一直在持续推进。北京金融法院的设立和运行将服务保障于国家金融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夯实我国全面推进改革开放的法治基石,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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