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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发布《公募基金直播业务专题讨论会会议纪要》

张凌之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凌之)5月2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其官微发布了《公募基金直播业务专题讨论会会议纪要》,纪要就直播形式、作用进行了分析,对直播业务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提出相关规范建议。

  纪要指出,从目前基金直播平台看,直播业务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自身或关联机构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电商平台,直播内容主要涉及投资者教育、公司品牌宣传、基金产品推介引流等;二是媒体直播平台,直播内容主要涉及人物访谈、市场分析等;三是渠道直播平台,直播内容主要涉及基金产品路演、渠道客户经理培训等。

  纪要指出了公募基金直播业务存在的相关问题,包括直播形式相关问题、发放红包相关问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问题、合规内控相关问题。

  针对直播形式相关问题,纪要建议,基金管理人在开展直播业务时应守住专业底线,并适当采取与直播内容相匹配的表现形式:一是直播内容为投资者教育或品牌宣传的,可以选择相对轻松活泼的形式,但不宜娱乐化,不得与国家相关精神、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二是直播内容涉及基金产品宣传推介的,应注重体现基金行业专业性,严格遵守宣传推介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发放红包相关问题,纪要建议,一是直播激励须秉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坚守依法合规底线;二是发放红包应以投资者教育为目的,不得与具体基金产品宣传推介等销售活动混同;三是红包价值应适当,不得存在诱导、刺激基金销售或保有量等倾向,不得以增加基金收益率等形式将奖励金额和基金收益混同,不得将开户、购买、持有基金产品作为投资者获取红包的条件;四是发放红包不得定向用于交易满减抵扣、费用抵扣、或指定其与单一基金产品挂钩。

  针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问题,纪要建议,针对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具体基金产品的直播,建立健全内部审核流程与管控措施,在直播过程中做好分类分级管理,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加强相关风险提示,在屏幕上全程简要显示所推介基金的风险评级及适合的投资者范围等;针对直播中插入基金产品购买链接的,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通过基金销售链接提供基金销售服务时,应向投资者全面说明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充分揭示风险、要求投资者完成风险测评。

  针对合规内控相关问题,纪要建议,开展直播的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与直播平台签订专门协议,厘清权利义务关系,做好业务隔离。建立直播内容审核相关机制。明确了基金从业人员和作为直播主持人或串讲人嘉宾的资格身份。要求基金业绩展示合规。加强直播内容流转管控。建议直播视频材料根据直播类别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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