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记者了解到,今年险企三项现场评估工作将同时进行。其中,SARMRA评估(即“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抽取35家公司,公司治理评估抽取50家公司,资产负债能力管理评估抽取6家公司。除阳光人寿、利安人寿两家公司需要同时参与SARMRA评估和公司治理评估外,参与评估的其他险企只需参加3项评估中的1项,公司的负担大大减轻。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下发了《2018年度保险机构SARMRA评估、公司治理评估、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工作方案》。有别于以往评估的全覆盖,今年的评估工作将抽样评估、合并进行,给险企“减负”的同时,更强调监管的针对性。
业内人士指出,2017年,SARMRA评估覆盖了132家险企,公司治理评估覆盖了91家险企。经过去年地毯式全覆盖评估,监管层已基本摸清了各家公司经营中的薄弱环节,今年的评估过程会更有针对性。去年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后,监管层下发了十余封监管函,对不符合公司治理要求的股东进行了清退。今年“减负”不等于险企可以放松下来,新开展的资产负债能力评估主要关注点在哪些方面,评估后监管层会有怎样的动作,都是保险机构需要关注的。
评估变化影响大
2018年,现场评估将迎来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这位“新成员”。
一位业内专家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主要是针对行业的流动性问题提出的。现在行业面临的问题是公司偿付能力数据都不错,但是现金流状况一塌糊涂。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计算公式是:(认可资本-认可负债)/最低资本。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监管并不能覆盖到资产端和负债端期限错配问题。而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是目前行业流动性问题的根本原因。”
今年3月1日,原保监会下发《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1-5号)》并开展试运行,要求险企对自身开展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和能力自评估,并向监管部门报送季度和年度资产负债能力管理报告。这也是保险资产负债管理中的重要一环。
一位保险公司风控部门工作人员说:“之前许多公司在做的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还有很大的存量,当时许多公司的做法是用短期的现金流去投资长期的资产,比如房地产。当时很多公司预期中短存续期产品会一直做下去,可以一直用增量现金流去偿付到期产品。现在政策调整,中短存续期业务收缩,公司没有对应的短期现金流流入,来偿还存量的到期给付产品。长期资产不好变现,一旦发生挤兑,就是全行业的大事。”
《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1-5号)》就是在这个背景下推出的,目的是对行业期限错配导致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精细化管理。此次资产负债能力评估采用的标准也是基于此监管规则来制定的。定性方面,从险企目标策略、组织架构、人员职责、工作流程、系统模型、绩效考核等方面提出评估规范,评估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工作是否形成有效的正反馈机制;定量方面,从期限结构、成本收益和现金流等角度,评估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有效识别和计量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业内专家表示,此次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仅涵盖了6家保险公司,试点意味明显。所选择的6家公司,在去年的SARMRA评估中,都位于高分榜上,有树立标杆的意味。在试点之后,对行业进行常态化的资产负债管理评估,是大概率会发生的事。保险机构应该借此契机,提升公司的资产负债匹配水平。
根据原保监会制定的标准,评估结果出来后,会根据公司管理能力、匹配状况将公司划分为A、B、C、D四档,赏优罚劣。对于能力较低或匹配较差的C类、D类公司,将实施针对性的监管措施,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业内人士称,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仍处于试运行阶段,目前可能不会有处罚措施,等到正式实行后,应该会有处罚措施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