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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与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出台意见 全面推进北京地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欧阳剑环 陈莹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剑环 陈莹莹)中国证券报记者9月28日获悉,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金融纠纷提供多元化解决途径,通过加强司法引领与监管引导,全面推进北京地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意见》明确规定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北京秉正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中心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纳入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允许其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对规定范围内的金融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并由法院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北京市中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金融纠纷案件,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对具备调解基础的案件,按照自愿、合法原则,采取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解决纠纷。

  《意见》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法为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提供司法保障,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且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意见》要求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持续聚焦调解主业,以党建引领发展,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调解流程,突出解纷职能,确保调解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意见》强调,在京银行保险机构应积极完善自身纠纷解决制度,强化“能调尽调”意识,切实提升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参与度,积极引导消费者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同时,在京银行保险机构应积极优化金融产品服务,着力提升合规经营水平,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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