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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赋能金融业发展 来自监管、业内人士这样说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杨晓波)数字经济及金融科技如何保持稳健高速发展,是市场各方关心的话题。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相关人士对此进行了探讨。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迅速,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数字化在审贷放贷,改善金融服务等方面迅速推广,我国正在全面加快金融数字化转型步伐。

  范一飞认为,当前数字技术已广泛渗透到金融各领域,包括智能支付、智慧网点、智能投顾、数字化融资等,已经在金融服务的各个领域广泛出现。“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金融机构应综合国家安全、公众权益、个人隐私、企业合法利益等因素做好数据分级,对不同数据进行分类施策;很多数据,归根到底还是用户的。要厘清数据权属关系,要确保数据可用不可见,实现数据规范共享和高效应用。”

  对于金融科技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尚福林表示,“前段时间的网络借贷、虚拟货币交易等活动,很多是披上了‘金融科技’外衣的金融乱象,要坚决加以整治。”他认为,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活动。无论叫金融科技还是科技金融,始终不能忘记金融属性,不能违背金融运行的基本规律,否则必然会受到市场的惩罚。

  对此,尚福林提出了加快金融监管科技步伐的四方面建议:一是完善监管框架。密切监测基于科技创新的业务模式变化,建立规范化的监管规则标准。二是创新技术手段。需要进一步加强数据自动化报送处理和实时监控预警,探索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金融监管中的应用。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持续动态跟踪金融科技创新的业务发展及风险变化,确保监管人员知识技能,足以应对新技术。四是加强协调合作。由于数据的跨境流动,需要监管部门更广泛的开展合作。

  在复旦大学特聘教授、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看来,金融科技发展的主体是产业互联网金融。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下,金融科技发展面临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黄奇帆说,最合理、最有前途的模式是互联网或物联网形成的数字化平台与各类金融机构的有机结合,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形成与实体经济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相结合的产业互联网金融平台。数字化平台应当发挥自己的长处,深耕产业,形成各行业的“五全信息”,提供给相应的金融战略伙伴,使金融平台服务效率得到最大化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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