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新三板持续督导新规出台 优质主办券商脱颖而出 劣质挂牌公司加速出清

盛波上海证券报

  新规最大的亮点即建立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机制,明确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条件和程序,发挥市场“优胜劣汰”作用。

  新三板改革进一步向纵深挺进。近日,全国股转公司修订了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规则,将改革深入到新三板核心中介机构——主办券商。

  修订后的规则详细界定了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的“规定动作”,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可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等。新规的实施,一方面压实、细化了主办券商的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优质中介机构脱颖而出;另一方面加速了劣质挂牌公司的出清,有利于建立有进有出的新三板良性市场循环体系。

  新规亮点多

  此次出台的新规包括《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

  新规最大的亮点即建立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机制,明确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条件和程序,发挥市场“优胜劣汰”作用。

  旧版持续督导指引规定,除了主办券商不再从事推荐业务和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外,要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必须是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才行。而新版持续督导指引中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分别就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要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某证券公司场外市场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挂牌公司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须满足已足额缴纳或者补缴持续督导费用、但是主办券商或者承接主办券商被监管层“处分”这两个条件;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须满足挂牌公司恶意拖欠持续督导费、且主办券商自身未被监管层‘处分’这两个条件。

  “这次持续督导新规,核心是围绕督导费是否缴纳或者补缴,同时兼顾了主办券商督导质量。”该负责人说。

  在主办券商督导质量方面,新版持续督导指引进一步厘清边界,对于主办券商持续督导需要做哪些“规定动作”做出了细致界定。

  以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内容中“关注挂牌公司重大变化”一项为例。在老版持续督导指引中,并未对“挂牌公司重大变化”做出很明确的界定;而在新版持续督导指引中,对此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环境和业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管理层、采购和销售、核心技术、财务状况等,以及传媒关于挂牌公司的报道等。

  再比如对于培训人员的界定。老版持续督导指引只是规定,主办券商每年至少应对其所督导的挂牌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进行一次培训。而新版持续督导指引则更加细致地规定,强调主办券商每年应当对其所督导的挂牌公司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培训,且培训对象应当包括“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且“鼓励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另外,在挂牌公司的风险和违规提示方面,主办券商应该在哪些情况下要做出“非现场”和“现场”的核查,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有助优质主办券商脱颖而出

  一家已摘牌挂牌公司的董秘曾向记者“抱怨”,自挂牌新三板起,该挂牌公司管理层觉得支付了规定的持续督导费却未得到很好的持续督导服务,如:年报审计只是委派一个实习生来进行核对、平时公司想发的公告迟发甚至不发等。公司希望换一家主办券商,而主办券商却迟迟不同意。由于旧版持续督导指引规定要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必须是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才行。

  最后,该挂牌公司为了“摆脱”不勤勉尽责的主办券商,不得不选择摘牌。对于新规的出现,不少券商持续督导部门负责人感觉督导压力加大,但是也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样的规定压实、细化了主办券商的责任,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助于优质的主办券商脱颖而出。

  Choice数据显示,目前共有94家券商承接了新三板8209家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业务,其中持续督导企业数量最多的3家券商为申万宏源、开源证券和安信证券,督导企业数量分别为634家、563家、333家,中泰证券和东吴证券都为314家并列第四,国融证券以311家的数量进入了第一梯队。

  执业质量方面,全国股转公司最新发布的2020年第三季度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结果排名与督导企业数量相差不大,第一梯队为申万宏源、中信建投、开源证券、中泰证券、东吴证券和国信证券。

  加速劣质挂牌公司出清

  有勤勉尽责的挂牌公司,也有享受着主办券商优质服务、却恶意拖欠持续督导费的劣质挂牌公司。某大中型券商持续督导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实际操作中,恶意拖欠持续督导费的劣质挂牌公司不在少数,但是老版持续督导指引规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须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才行。这自然导致了很多挂牌公司在不支付持续督导费,但券商也得提供服务的情况。”

  在新规下,恶意拖欠持续督导费的劣质公司将无处遁形。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3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

  上述负责人表示:“如果一家挂牌公司连持续督导费都要恶意拖欠,怎么能指望这样的公司能够规范运作、诚实经营、并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呢?新三板应该建立起有进有出、良性循环的市场机制,出清劣质公司,对市场任何一方都是好事。”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