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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调整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证券的方式

黄一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2月10日,上交所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指南同时适用于上交所主板和科创板上市公司。

  据悉,该指南所涉证券发行上市办理流程和方式与现行安排相比,主要变化为对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证券的方式进行了调整,由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东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分别采用网下、网上配售,调整为不再区分两类股东与相应的两种配售方式,原股东原则上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

  上交所表示,该指南的制定是为便于沪市上市公司办理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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