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多位金融监管部门人士表示:高频监测跨境资本流动 防范外资大进大出

昝秀丽 彭扬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4月19日,多位金融监管部门人士在博鳌亚洲论坛“金融开放与金融合作”分论坛上表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外资流动,有手段防止外资大进大出,维护股市稳定。在外汇领域,将坚持底线思维,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发展变化,保持对跨境资本流动的高频监测。

  将在开放过程中维护好市场稳定

  随着中国金融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外资流动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可能引发风险。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金融开放一方面是对金融机构开放,另一方面是对境外资本开放。他说,随着外资流入增加,我国股市近几年运行比以往平稳了许多,外资在市场定价方面发挥的作用在逐渐增强。

  方星海介绍,当前进入我国股市的外资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境外散户,持仓占比较小,不会对我国金融稳定造成大的影响;二是境外的共同基金、保险公司等从事全球资产配置的资金,这部分是非常受欢迎的,也是持仓占比最大的一部分;三是以国外券商自营形式流入的资金,背后有些是对冲基金,这类资金是监管部门比较关注的。

  “在吸引更多外资进入我国市场的同时,证监会高度重视可能出现的外资大进大出问题,做好防范工作。”方星海透露,证监会持续保持与境外机构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沟通,防止外资流动出现大幅波动,将在开放过程中,维护好A股市场稳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宣昌能表示,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继续,在部分国家和地区还有恶化趋势,国际经济金融运行中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依然存在。下一步,外汇局将坚持底线思维,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发展变化,保持对跨境资本流动的高频监测,健全和发挥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统筹发展对外开放与安全,保障国家经济金融稳定发展。

  内外部因素支持外汇市场平稳运行

  谈及外汇市场运行,宣昌能表示,当前我国外汇形势保持稳定,体现了内外部因素的共同作用。从外部看,美国经济复苏加快,叠加超宽松刺激政策,市场通胀预期增强,推动10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一度超过1.7%,美元指数也从1月初的89反弹至93以上。因此,推动去年下半年人民币升值的外部因素有所减弱。从内部看,我国经济基本面为人民币汇率稳定提供了根本支撑。

  “支持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结构性因素仍会发挥主导作用。”宣昌能强调,从基本面看,在新发展格局下,我国积极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有助于维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从政策面看,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推动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有助于促进境内外资金双向均衡流动。从市场发展看,当前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外汇市场深度、广度、成熟度不断提升,有助于发挥综合调节国际收支的作用。

  宣昌能表示,考虑到当前国际环境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增多,也要平衡开放和稳定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在外汇领域打击违法违规,主要是打击那些虚假的外汇交易。

  推进资本市场开放合作

  金融开放依然是不可撼动的大趋势,相关人士认为,亚洲各地区在资本市场开放合作方面存在巨大空间和潜力。

  “资本市场可从三方面助力亚洲经济保持高质量发展态势。”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蔡建春表示,首先,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上交所是亚洲地区市值最大的交易所,截至今年3月底,股票市值超过45万亿元人民币。去年,上交所IPO数量和筹资额分别位居全球第一和第二位。上交所债券市场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交易所债券市场,去年筹资规模达6.6万亿元,托管量达13.2万亿元,成交额达271万亿元。此外,基金和衍生品市场也在稳步发展。

  同时,要坚持服务科技创新。蔡建春认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也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决策,支持科技创新成为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使命。2019年,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设置了多元化的上市条件,支持与鼓励一大批“硬科技”企业上市发展、做优做强,产业聚集和示范效应逐步显现。截至今年3月底,共有251家公司在科创板上市,市值合计达3.2万亿元,IPO融资近3400亿元。

  此外,蔡建春强调,要持续推进开放合作。市场发展需要创新作为驱动力,也需要开放与合作这个催化剂。近年来,上交所率先推出多项与亚洲乃至全球市场的创新合作模式,均取得不错的效果。“上交所期待未来能与更多亚洲同伴共同携手,以资本市场开放合作,促实体经济改革发展,推动亚洲地区经济实现下一个二十年的辉煌。”他说。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