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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慧:应对互联网消费信贷实施与传统金融服务一致的监管

倪铭娅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倪铭娅 赵白执南)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资深研究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张晓慧10月24日在2021第三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表示,应对互联网消费信贷实施与传统金融服务一致的监管。按照“相同业务相同监管”的原则,对金融科技公司进行牌照管理,防止监管套利。

张晓慧表示,之所以要实施与金融服务一致的监管,一方面是因为大型科技公司变相从事金融服务,却没有牌照。他们不仅提供信用卡服务、借贷服务、资产管理服务等,甚至还借助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突破了跨行业跨地域经营的限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此外,互联网企业还以普惠金融为名,将客户资源推荐给持牌金融机构,由其提供放贷资金,在没有征信牌照的情况下从事信用信息及助贷服务。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互联网消费信贷存在金融价值观扭曲和金融消费者保护不足的问题。一般而言,金融价值观倡导“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反对不劳而获、过度借贷、超前消费的享乐主义。然而近年来,部分金融科技公司在未能对客户进行充分评估的情况下,通过各类消费场景过度营销网络消费贷等金融产品,向学生等实际收入低、还款能力弱、却又偏好通过借贷超前消费的群体大量提供放贷,存在误导用户的行为。 

“坦白地说,中国金融科技公司在发展早期享受了‘监管红利’。有些机构此前从事与银行类似的存贷款业务,却不需要接受巴塞尔协议下的资本充足率、杠杆比例等监管要求。”张晓慧称,这不仅导致了金融科技公司和传统金融机构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一定程度上放大了传统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型金融机构的经营压力,同时也引发了激励扭曲,促使金融科技公司过度追求监管套利,削弱了其通过自身技术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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