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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程彦乔:投资者应了解自身权利 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周松林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17-11-01 09:15

  

  投服中心投教部高级经理程彦乔在“投资者服务西部行”暨投教大讲堂活动上介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权途径。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 投服中心投教部高级经理程彦乔在“投资者服务西部行”启动仪式暨投教大讲堂活动(贵州站)上表示,投服中心提倡“知权、行权、维权”三位一体的权益知识学习,即一个理性的投资者要了解自己的权利,知道如何去行使权利,权益受到侵害后知道如何依法维权。知权是行权和维权的基础和前提。程彦乔向与会投资者介绍了法律赋予上市公司股东的各项权利以及投资者维权的方式与渠道。

   《公司法》、《证券法》赋予股东14项权利

  《公司法》、《证券法》赋予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约有14项,其中8项权利对持股比例和持股期限没有要求,包括了知情权、表决权、 建议权和质询权、利润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撤销诉讼权、股东直接诉讼权、股份回购请求权。

  上述8项权利是《公司法》、《证券法》赋予全体上市公司股东的。另外还有6项股东权利对持股比例或持股期限有一定要求。其中, 持股1%以上的股东享有独立董事提名权、股东派生诉讼权。持股3%以上股东享有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权,持股10%以上股东享有临时股东大会请求权、股东大会召集和主持权、公司解散请求权。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权利对持股时间也有要求,比如股东派生诉讼就要求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的股东才能发起,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需要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

  这些有门槛的股东权利,主要涉及一些深层次的公司治理问题,这些普通小散户发起的比较少,但可以在对公司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他人发起的行权倡议。

  投资者解决纠纷的五大途径

  程彦乔介绍说,投资者与市场主体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投诉、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投资者可以根据争议的大小、对象、争议金额,选择适合的解决途径。

  1.协商。协商是最快速的纠纷解决方式。相对于需要第三方介入的解决方式,协商成本低、沟通时间短,可以较快得知结果。如果事实清晰、争议较小、金额较低,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纠纷是双赢之举。

  2.投诉/举报。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接受服务或投资活动中,与证券期货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发生争议,可以向中国证监会12386热线投诉;如果投资者是要举报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稽查部门提出。

  3.仲裁。仲裁是一种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相对诉讼程序,仲裁程序灵活、简便快速。如果投资者与经营机构事先有仲裁协议或约定了发生纠纷采用仲裁解决,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4.调解。第三方主持的调解,有助于缓和纠纷双方的对立情绪,特别是中立、专业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往往能够达成双方都愿意接受的调解方案。

  5.诉讼。司法是保障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诉讼也是投资者维权的终极手段。如果争议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没有订立仲裁条款,调解无果,投资者可以考虑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即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进行维权。

  投资者在自主维权中如果遇到困难,也可以联系投服中心寻求帮助。

   投服中心的维权实践

  程彦乔表示,作为一家中立、专业的投资者服务机构,现阶段,针对投资者维权难的现状,投服中心在纠纷调解和维权诉讼方面,已经开展了多方面的实践。

  (一)纠纷调解

  投服中心是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联合确定的证券期货纠纷试点调解组织。成立两年来,通过为投资者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纠纷调解服务,投服中心登记纠纷4849件,正式受理纠纷2090件,调解成功1555件,调解成功率达88%,投资者获得赔偿金额2. 8亿元。截至目前,调解合作机制已经覆盖全国32个地区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管辖范围,通过与各地证监局及协会合作,逐步成为各地纠纷调解的主要平台,力争今年挂牌成立全国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

  目前,投服中心可受理调解的纠纷范围已经覆盖整个证券市场,涵盖了了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侵权行为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之间的民事纠纷。

  投服中心调解具有鲜明的特色。

  一是创设了证券期货纠纷单边接受机制。通过与市场经营机构、上市公司签署谅解备忘录,约定投资者一方申请调解且投服中心受理的,机构一方不得拒绝调解,这就解决了调解“入门难”的问题。

  二是创设了小额速调机制。针对双方难以和解的小额纠纷,投服中心可以组织专家依法评议直接裁决,机构一方必须自觉履行,避免纠纷久调不决,破解了“调成难”的问题。

  今年1月,投服中心与贵州证监局、贵州证券业协会共同签署了关于促进贵州地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的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上,贵州辖区两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23家上市公司以签署工作备忘录的形式,自愿加入了投服中心小额纠纷调解裁决机制,即针对诉求金额10000元(或5000元)以下的纠纷,在与投资者难以达成和解时,必须自觉履行由投服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所做出的裁决。

  三是全面推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公证确认和仲裁确认,避免纠纷反复,解决了调解“生效难”的问题。目前,投服中心已经与上海等18个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成功实践首单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与北京和上海地区公证机构建立证调对接机制,成功实践首单调解协议公证确认。

  (二)维权诉讼

  为了便利投资者诉讼维权,投服中心提供了支持诉讼的服务,帮助投资者降低诉讼门槛。针对涉及中小投资者众多、矛盾比较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证券侵权纠纷,由投服中心根据中小投资者提出的申请,委派投服中心的公益律师作为中小投资者诉讼代理人,代理中小投资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简单地说,证券支持诉讼就是通过一个专业的公益服务机构把中小投资者的问题集中起来,然后帮中小投资者到法院去“打官司”。截至目前,投服中心已提起了六例支持诉讼,包括匹凸匹和鲜言案、康达新材上市造假案、上海绿新虚假陈述案、安硕信息误导性陈述案、鞍重股份“忽悠式”重组案、*ST大控信息披露违法案。

  此外,由于投服中心本身就是小股东,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的违法行为,投服中心可以股东身份直接提起诉讼。今年6月,针对海利生物限制股东权利的违法行为,投服中心就以股东身份,直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海利生物随后积极整改,撤销了章程中限制股东权利的违法条款。

  投服中心从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出发,提供的证券支持诉讼服务操作简便,只需要中小投资者提供相关的材料,并在诉讼法律文件上签字委托即可。准备诉讼材料、进行损失计算等,均由投服中心负责。投资者仅需向法院缴纳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等费用,而无需向投服中心缴纳任何费用,也无需负担律师代理费和律师在诉讼中产生的差旅费等工作支出,支持诉讼中由公益律师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服中心承担。大家可以在投服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看到最新发布的诉讼征集公告,查询自己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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