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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贺强:建议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创新模式推动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张凌之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凌之)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在今年的两会上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健康发展的提案》。贺强认为,私募基金的健康发展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建议鼓励优质机构做大做强,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创新模式实现健康合规发展。

  贺强称,自2013年私募基金纳入证监会监管以来,私募基金行业进入有序发展阶段。私募基金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社会资本形成、满足差异化投资需求、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疫情冲击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际形势复杂,私募基金却出现逆势增长。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12月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已达37431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5610亿元大增46%。可以看出,在“房住不炒”、资管新规推出、P2P行业整顿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人将资金投向了私募基金领域,因而推动了这一行业的快速发展。”贺强表示。

  但贺强同时指出,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私募基金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依然存在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不履行登记备案义务,错综复杂的集团化运作,资金池运作,利益输送,自融自担等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在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的过程中,监管针对私募管理人数量的增多以及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产品水平良莠不齐的情况发布了多项政策,旨在肃清行业乱象,规范行业有序发展。但有一些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问题,例如限制同一实控人下设立多个基金管理人的方式,没有顾及到有切实相关需求的优质机构,忽略了利用行业自身的竞争机制进行优胜劣汰。

  三是在私募证券投资行业的规范与发展中始终未能广泛运用互联网等创新技术。受投资者范围限定的影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获客渠道上存在的天然的劣势。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今天,不论是机构、投资人还是监管者,始终没能有效利用好这一信息技术,限制了行业进一步的转型升级。

  为了推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贺强提出以下建议:

  一、由监管或自律组织牵头,为机构提供配套的基础设施服务

  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的规模较小,相对投入的成本更多,在合规经营方面会遇到更大的挑战。如果在合格投资人认定等方面有权威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服务”,不但能帮助私募基金满足监管的底线要求,还能进一步降低管理基金运营的人才成本。网联清算有限公司的成立便是最好的借鉴,一方面彻底解决了支付机构直连银行违规从事清算业务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帮助更多的中小支付机构扩充了渠道。

  建议由监管或自律组织牵头,成立独立的法人主体,为众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投资者教育、合格投资人认证、电子合同、备案及资金托管等配套的基础设施服务。

  二、用“扶优限劣”的方式促进私募证券投资的优胜劣汰

  截至2020年12月底,已备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已达到8908家,从总体上看,规模很大,但是良莠不齐。

  只有优胜劣汰,才可以促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良币驱逐劣币”,促进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建议在监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坚持实行“扶优限劣”原则,促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优胜劣汰、良性循环,帮助优质机构做大做强。

  三、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创新模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在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已经有部分优质机构能够在充分保证守法合规的前提下,利用线上方式高效地开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和销售;亦有很多的高净值人群希望通过线上等创新方式享受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和服务;监管机构也已经开始运用线上登记备案等方式履行监管动作。私募的市场参与者应当以开放的心态,研究如何利用创新技术进一步理清合规边界,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议在守法合规的大前提下,将新的技术推广和应用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应用范围进一步从用户沟通、规范销售、投资者教育等方面扩大到其他业务领域。”贺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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