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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马珺:建议完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中有关仓单质押的规定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全国政协委员、洛阳理工学院副院长马珺近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对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中有关仓单质押的规定作出完善。具体举措包括利用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整合仓单登记系统资源等。

  根据2020年12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下称《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下称征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决定》将仓单质押纳入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马珺表示,此举对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企业动产和相关权利信息,方便为企业融资,同时改善我国营商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有着重要意义,但《决定》中的相关规定还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马珺建议对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中有关仓单质押的规定作出如下完善。具体举措包括:协调标准仓单登记系统与征信中心登记系统的对接,实现双向核验。建议建立征信中心与各商品期货交易所登记系统间的查询、数据导入链接通道。期货交易所在办理标准仓单注册、质押登记等业务前,核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征信中心在办理仓单质押登记前,核验有关品种、仓库和垛位(罐位)是否与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有关信息重合,排除已在期货市场进行标准仓单登记情形,避免重复登记,防止因信息不对称、不畅通影响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健康发展。

  明确分工,完善和规范非标仓单登记。首先,要完善有关操作规程,明确征信中心仅针对非标仓单质押融资进行登记,从而与期货市场的标准仓单做出区分。其次,鉴于目前征信中心仓单质押登记采用模糊登记的方式,关于仓单所载货物的登记信息仅笼统概括为“质押财产描述”,缺乏录入信息的规范化和分类标准,不利于实现该系统增强担保权人权利的确定性、降低信贷交易的风险和成本、提升金融机构等担保权人的放贷安全性的目的。建议建立规范化的仓单标的物种类目录,细化仓单登记模块,增加规范化的仓库名称、垛位(罐位)、货物数量、质量等信息。

  利用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整合仓单登记系统资源,方便市场主体登记“只跑一次”。可以将各商品期货交易所的标准仓单和非标仓单的登记系统作为征信中心的子系统,专门负责涉及我国期货市场已上市的大宗商品品种的仓单质押登记。做到登记信息的自动上传、同步更新,确保登记数据的不可篡改和可追溯,尽量不改变市场主体已有的交易习惯,不增加登记负担,便利市场主体的登记操作,做到动产担保融资登记“只跑一次”。

  马珺认为,如果通过加强对仓单质押的登记管理,为仓单融资提高良好营商环境,必将对便利企业仓单融资起到巨大推动作用,进而带动大宗商品的安全流通和高效运转,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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