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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观察)制度障碍亟须扫清

分享到微信2014-05-19 08:26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王姣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业内人士指出,当期制约金融机构参与商品期货的主要因素为政策管制、期货市场不完善和期货投资队伍不成熟,尽管新“国九条”为未来我国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期货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但这些政策要落地还需要下一步的细化措施,此外还需要商品交易所完善交易机制、金融机构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等。

  制度瓶颈打破

  在金融机构投资者看来,政策方面的制约主要集中于三点:一是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制度约束,商品期货市场尚未对相关机构全面开放;二是期货风险监控较严格,部分企业不允许做期货,部分企业只能做套期保值业务;三是传统业务较为单一,创新业务不能满足市场,套利模式单一。

  面对种种限制,金融机构投资者表达了对政策松绑的强烈愿望,他们希望政府放松监管政策,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商品期货市场;进一步规范交易环境,减少行政干预,消除制度障碍;实行A股T+0,方便商品相应股票与商品期货做对冲等。

  海通期货总经理徐凌认为,应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商品期货,大力发展商品指数类投资产品;明确商业银行参与期货市场资格认定的相关标准及程序;进一步完善信托、公募基金、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期货市场的模式、路径等。

  市场限制松绑

  从市场来看,金融机构投资者认为参与期货投资的主要约束在于:期货产品风险较高;期货品种少,且个别品种的流动性差;期货相关培训少,投资者教育工作还需改进;交割制度、合约连续交易性、信息透明和公平竞争等方面有待加强。

  “我国股票市场交易制度仍然存在诸多不便,如T+1交易、单向交易,债券现货市场则存在市场分割、利率市场化尚未实现等,导致金融机构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方式单一,局限在套期保值交易。”徐凌指出。

  金融机构方面建议,市场应该进一步完善期货市场制度,延长交易时段,逐步实现24小时交易;加强产品创新,鼓励更多期货品种上市;加强市场投资者教育,增强公司自身投资能力,给予套保企业适当的政策倾斜。

  促使主体成熟

  在金融机构自身看来,当前公司自身投资能力有限,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对市场和产品的熟悉程度不够以及缺乏相应的人员配备都是阻碍其参与期货投资的重要因素。

  面对人才瓶颈问题,银行、基金倾向于从现有团队培养,证券自营公司愿意与期货公司合作和从现有团队中自我培养,而证券资产管理、信托、保险公司如果参与期货更倾向于从行业引进。

  银河期货总经理姚广认为,对金融机构而言,参与期货市场的渠道有了更多选择,可以像券商通过IB业务借道期货公司,也可以参股控股期货公司,乃至直接持有期货业务牌照。

  徐凌指出,金融机构参与期货市场后,期货市场将真正成为机构博弈的市场,流动性相应提升,期现波动更为合理,衍生品市场作为各类资产的风险管理场所及定价中心的功能作用将日益突出,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投资者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市场交易策略趋于多样化;金融创新将得到空前发展,金融机构参与期货市场的参与方式逐渐趋于产品化形式,大财富管理时代将真正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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