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程竹 王方圆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程竹 王方圆)银保监会9月13日消息,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46条,主要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改建、变更营业场所、撤销等流程进行了规范。重点完善改建、变更营业场所和撤销相关规定及分支机构设立条件,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程序和材料要求,规范和便利行政许可申请和审批工作。
《办法》指出,保险公司申请筹建省级分公司,应当符合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不低于75%;符合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B类以上;符合上一年度公司治理评估结果为C级以上等。
对于申请筹建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的,《办法》要求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不低于75%;要求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B类以上;要求上一年度公司治理评估结果为C级以上,上级管理机构内控健全有效等。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办法》规定,引导保险公司科学评估市场需求和供给,合理布局分支机构,促进公平良性竞争,构建更加稳定和谐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