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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获批筹建

刘敬元 证券时报

  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取得突破进展。2月15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批复文件,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获得筹建批复。

  此前,渔业保险主要由渔业互保协会等组织开展。2020年,农业农村部会同银保监会研究确定了“剥离协会保险业务,设立专业保险机构承接”的改革总体思路。根据改革方案,全国性渔业互助保险机构开业后,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不再从事保险业务。

  4家省级分支机构同步筹建

  上述批复显示,银保监会同意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与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河北省渔业互保协会作为主要发起会员,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陈则波等111家(名)渔业服务组织、渔业捕捞企业和渔业从业者作为一般发起会员,联合发起筹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

  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初始运营资金5亿元,注册地北京市,拟任董事长为杨斌、拟任总经理为张竞。

  同时,银保监会同意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辽宁、大连、广西、海南等4家省级分支机构同步筹建。按要求,渔业互助保险社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文件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在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官网上,筹建中的全国性渔业互助保险机构已于2020年下半年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人力资源负责人、总精算师和财务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等。

  从保险行业来看,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是2022年首家获得批筹的保险机构,将成为国内又一家互助性质的保险机构。此前业内已有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等相互保险机构。

  提升渔业保险专业性

  据业内人士介绍,渔业保险被视作农业保险的一类,但与传统种植、养殖险的开展方式完全不一样,具有风险大、勘验难、道德风险不易把控等特点,财险公司开展这一业务受一定制约。

  “渔业保险的养殖标的在水下,很难通过传统方式来确认承保标的数量。以一亩水塘举例,有主养鱼和搭配其他品种鱼,比如主养草鱼,搭配鳙鱼、鲢鱼,如何确认投放鱼苗数量是个问题。相比传统种植、养殖险承保验标,这对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经验要求都更高。”中航安盟保险公司有关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中航安盟保险是国内为数不多重视农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其法方股东法国安盟集团有上百年农业保险经验。据介绍,该公司渔业保险主要在四川,在吉林、陕西也有少量,渔业保险在养殖险中的占比不到10%。

  展望未来,中航安盟保险认为,渔业互助保险社的成立,为提升渔业保险的专业性提供了条件,是将农业保险进一步细分的举措,提升了渔业保险经营管理水平,能够开发渔业保险标准化产品,引导渔业养殖户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意识,提供风险管理手段,保障渔业养殖生产和经营风险,促进渔业产业发展。

  渔业互保体制改革见成效

  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的成立,是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一步,相关改革工作已推进多年。

  目前,主要由各渔业互保协会组织开展渔业互助保险。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原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于1995年7月经农业部发起、民政部批准设立。据该协会披露,27年来,渔业互助保险系统的业务范围覆盖所有沿海、主要内陆省份和港澳流动渔民,提供渔船、财产、渔民人身和水产养殖等保险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系统累计承保渔民1399.54万人(次),承保渔船100.71万艘(次),提供风险保障3.94万亿元,共计为1.45万名死亡(失踪)渔民、11.69万名受伤渔民以及11.32万艘全损或部分受损渔船支付经济补偿金78.22亿元。

  2020年5月,农业农村部会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有关通知,研究确定了“剥离协会保险业务,设立专业保险机构承接”的改革总体思路。

  根据改革方案,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牵头联合有关省(市)渔业互保协会发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渔业互助保险机构。该机构为专业性的相互保险组织,接受银保监会的监管和农业农村部的行业指导,待其开业后,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不再从事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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