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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出售抗生素监管部门当严管

人民日报

  笔者是一名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公务人员,近期,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些药店尤其是农村药店不凭处方随意开架销售抗生素类药物的现象比较普遍。尽管大部分药店均有“处方药请凭医师处方购买或使用”的相关标示,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规定却成了一纸空文。药店违规出售抗生素无疑给公众用药安全埋下了隐患,势必引起药品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予以严管。

  抗生素是处方药,处方药要凭医生处方才能使用。早在2003年国家食药监局就发文要求:“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各种抗菌药物,全国范围内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然而,“禁令”出炉多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是“禁而不止”、置若罔闻,不用处方就能买到抗生素的现象随处可见,一些药店甚至打着“坐堂医生”的招牌变违规为合规。

  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受利益的驱动。抗生素是一种高利润的药品,但按照现行的规定,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的上限处罚为罚款1000元,低额度的处罚与高利润的空间,不足以对药店违规经营产生震慑作用。二是普通百姓对安全用药意识淡薄,尤其是对抗生素的使用不了解。三是一些药店根本就不具备给病人提供药学服务的条件,出现驻店药师空挂、脱岗、离岗、溜岗现象。

  药店违规出售抗生素的现象直接影响到百姓的用药安全,理应制止。一方面,加强对终端销售渠道的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通过加大惩处力度来提高不法商户的违法成本,营造安全、合理用药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合理引导患者形成科学的用药习惯,普及抗生素常识,提高全社会对安全使用抗生素的认识,让民众树立科学用药观念。此外,医疗体制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药品流通体制的规范,也是解决药店违规出售抗生素、患者滥用抗生素的关键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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