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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操作细则落地

梁倩经济参考报

  11日,北京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指出,满足持有北京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四项资格便可申报积分落户。

  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报”。根据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将由市委市政府根据每年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合理划定落户分值,确定落户规模。积分达到年度落户分值的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的可落户。

  具体来看,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同时,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从积分指标来看,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和守法记录均是计分指标。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北京此次积分落户政策的落地,有助于后续就业者在北京安居乐业。他指出,工作时间越长、社保缴纳时间越长,就越有利。在住房方面,对于租房等方式,也给予了积分落户的规定,这也是租售并举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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