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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明确:无人驾驶测试事故由驾驶员负责

21世纪经济报道

  无人驾驶汽车测试时出了事故,将由驾驶人负责,而非汽车厂商。

  4月12日,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规范》中明确提出了智能网联汽车路测发生事故时的责任主体。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测试驾驶人进行处理;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范》中,对测试主体、测试车辆、驾驶人分别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针对测试车辆,明确指出,未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上路行驶。并且,测试车辆车身应以醒目的颜色标示“自动驾驶测试”字样,提醒周边车辆注意。

  测试过程中,测试驾驶人应始终处于测试车辆的驾驶座位上、始终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及周围环境,随时准备接管车辆。当测试驾驶人发现车辆处于不适合自动驾驶的状态或系统提示需要人工操作时,应及时接管车辆。

  此外,测试过程中,除测试通知书载明的测试路段外,不得使用自动驾驶模式行驶;测试车辆从停放点到测试路段的转场,应使用人工操作模式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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