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地方债边界 合理释放地方融资需求
地方融资需求仍大
另一东部省份某区财政官员也表示,虽然区政府财力比较充裕,但在巨量的投资需求面前,仍然很不够用,需要有更多合规的投融资创新手段。
该官员举例到,市政府部署的轨道交通项目,需要区政府进行资金配套。单单这一项配套资金,就已经远超区政府年度财政支出的10%。现在中央力推PPP模式,但为了防控风险,要求年度PPP项目政府出资部分不得超过年度支出的10%,但现实又很难不突破。
不过,该区财政官员表示,当他们考虑政府投资基金,希望吸纳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政府项目时,很多金融机构表示希望能有固定回报,不愿意过多参与项目管理,这又碰到政策红线,即中央明文禁止的“明股实债”。
2015年元旦,新预算法生效。此后,依照法规,地方政府举债只能发行政府债券。地方政府需要创新投融资手段,允许的方式包括PPP模式、产业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
比如PPP模式。经过近几年的推广,PPP热遍全国,各地PPP项目层出不穷。截止到2016年11月底,财政部PPP项目累计录入项目数超过1万个,投资总额高达12.9万亿元。
PPP模式的投资项目,政府只需出资少部分,旨在吸引社会资本,利用社会资本的资金、技术、管理、运营等优势。但现实中,政府推出的PPP项目由于后续经营现金流不足,项目运营仍要靠政府财政资金持续进行补偿,这部分财政支出责任列入跨年度预算加以保障。
PPP项目投资额不等同于政府债务,但也会引发债务担忧。有地方财政人士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PPP项目周期动辄十几、二十年,靠项目本身收入难以覆盖投资成本,需要财政补贴,补贴支出纳入中长期预算,财政要持续履行支出责任。PPP模式的融资,应该纳入债务统计口径。
2016年12月,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全国PPP工作推进会上表示,部分PPP项目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比如假借PPP搞变相融资。一些地方的思维仍然停留在融资搞建设上,打着PPP的旗号采取政府承担兜底责任的形式,政府回购、明股实债、固定回报等变相融资问题较为突出。部分项目缺乏运营和绩效考核,实质上是拉长版BT。这些做法既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影响PPP模式的规范推广,也增加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隐患。
地方政府永远缺钱,现行的地方债管理似乎难以根本杜绝地方违规举债现象,也难以遏制住地方债务的无序扩张。中央想控制地方政府举债,仍有各种各样的压力迫使地方去借钱。
(编辑:耿雁冰,如有意见建议请联系:zhouxx@21jingji.com;gengyb@21jignji.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