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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证券欺诈纠纷新特点 《证券服务机构证券欺诈纠纷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观察》发布

胡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胡雨)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根本大法”,《证券法》的修订实施以及实施后证券欺诈纠纷呈现的新特点、司法裁判倾向、证券服务机构责任义务的变化等受到资本市场广泛关注。2021年3月1日,在新《证券法》修订实施一周年之际,《证券服务机构证券欺诈纠纷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观察》(下称《观察》)在京发布。

  据悉,《观察》由中银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以近一年代理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证券欺诈案件及相关行政案件为依据发布,旨在捕捉新《证券法》实施后的司法裁判导向,特别是对证券服务机构这一市场主体的裁判前瞻。中银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主任、律师吴则涛发布《观察》并介绍有关情况。《观察》以新《证券法》修订实施一周年为背景,通过对裁判文书大数据统计、案件裁判分析、典型案例剖析等几方面内容的分析,阐述了证券欺诈纠纷的新特点,并针对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评级机构等不同证券服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重点探讨,同时提出了证券服务机构风险防控及应对措施。

  据悉,中银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研究中心是业内首家专门研究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的律师事务所内设机构,该中心由吴则涛发起设立并担任主任,现已有多名高级合伙人、合伙人、资深律师加入。证券欺诈纠纷作为资本市场特有的争议,一直以来受到中银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研究中心的重点关注,通过代理上市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等主体的诉讼,中银律师事务所也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吴则涛还于2020年发布《中国资本市场争议解决:前沿问题与法律实务》一书,其中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作为重要的一章载入书中,受到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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