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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要求跳槽要赔公司3倍的年收入?海通证券表示:不属实

林倩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林倩)近日,网络流传的一则爆料显示,海通证券债券融资部门超过400名全体员工签署竞业协议,要求如果有员工离职后入职同行业公司,则需要向公司赔付近12个月总收入的三倍金额作为赔偿。同时,该竞业协议还提出,离职六个月期间,公司只需要付给离职员工基本工资的30%作为补偿。

  该爆料表示,要遵守上述竞业协议,即使为入职1年至3年的普通资历员工,也需要赔付公司80万至150万元。“这相当于整个三年白干了,倒贴钱给公司做贡献。”

  对此,海通证券相关人士10日上午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网传信息不属实。 

  海通证券的投行业务历来是其强项业务,2020年年报显示,在境内债券融资业务方面,海通证券全年债券承销金额4776亿元,同比增长23%,企业债承销金额397亿元,保持行业第一;债承销金额1494亿元,排名行业第五。

  海通证券表示,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创设市场首单以疫情防控资产支持票据为标的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参与首批标准化票据的创设发行、成功发行深交所首单公募短期公司债券。

  2020年年报还显示,在境外债券融资业务方面,海通国际在2019年的基础上稳步发展,2020年内共计完成216单发行,在“中国风险G3货币+CNY债券”发行市场中,海通国际按承销数量排名全球金融机构第二。

  不过海通证券的投行业务也多次受到罚单。2021年5月份,证监会在官网上连发4份公告,其中两份是关于海通证券的,涉及海通证券及其四名保荐代表人;此外涉及两家上市公司,分别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问题为信息披露不一致。

  2021年4月份,证监会官网发布对海通证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海通证券在履行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上市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程序,走访客户的方式不合理且流于形式等。此外,在担任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收购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和49%股权财务顾问过程中,未对上市公司存贷双高、标的资产相关方在上市公司实控人关联企业缴纳社保等异常情况保持必要的职业审慎并充分核查,基于此,证监会决定对海通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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