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证监局对华安证券海南分公司出具警示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报中证网讯(记者 林倩)近日,海南证监局发布对华安证券海南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华安证券海南分公司个别投资顾问通过网络开展直播时以昵称代指或者暗示方式对具体证券作出投资建议;华安证券海南分公司个别投资顾问直播时以“传言”为依据提供投资建议;上述分公司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部分环节留痕管理不到位。
海南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反映出华安证券海南分公司对投资顾问业务管控不到位,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华安证券海南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