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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标委回应智驾“小蓝灯”:原则上不应使用标准未定义的外部光信号装置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报中证网讯(殷浩楠 龚梦泽)近日,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汽标委”)发布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小蓝灯”问题的回应。汽标委表示,部分车辆通过安装“小蓝灯”,向其他道路参与者显示本车驾驶辅助系统处于工作状态,但当前相关灯具存在滥用情况,易引发安全风险。

汽标委指出,夜间开启的“小蓝灯”容易产生眩光,干扰周边驾驶员观察和判断路况。带有此类指示灯的车辆还可能被其他车辆借机加塞、近距离跟车,增加道路通行风险。

标准层面,现行GB 4785—2019《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尚未对“小蓝灯”作出明确要求。但依据该标准,原则上不应使用非标准定义的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

国际上,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下属照明和光信号工作组、自动驾驶与网联车辆工作组正在研究“小蓝灯”问题,对于其安全增益及潜在风险仍存在争议。

汽标委表示,目前正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推进GB 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修订,项目计划号为20262535-Q-339;同时配合加强“激进式”产品创新设计的准入审查和测试验证管理,进一步规范车辆灯具安装使用。

按照汽标委此次回应,涉及“小蓝灯”车型的准入审查和测试验证将进一步加强,但具体实施时间及存量车型处置安排尚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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