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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暂停重组撤回申报材料

分享到微信2015-01-19 19:20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刘兴龙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1月19日晚,沈阳化工(000698)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向证监会申请暂时撤回相关申报材料。待加期评估、审计报告工作完成后,立即重新向证监会提交申报材料。

  沈阳化工解释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为 2013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基准日为2014年6月30日,因此公司需要向证监会提交加期评估及审计报告。目前,沈阳化工已经会同中介机构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鉴于加期评估及审计报告工作量较大,出具时间可能超出规定的补正材料提交期限,因此公司申请暂时撤回相关申报材料。

  早在2013年10月,沈阳化工就发布了重组预案。据最新公告,沈阳化工拟通过向蓝星集团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蓝星东大99.33%的股权。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全部股权评估值为7.12亿元,增值率为37.83%。经双方协商,确定100%股权作价7.12亿元,99.33%股权对应价值7.07亿元,发行股份价格为4.46元/股,预计需发行1.59亿股。

  市场人士指出,此次沈阳化工只是申请暂时撤回相关申报材料,并非意味着放弃重组。目前蓝星集团主要业务分为化工新材料、基础化工、动物营养和环境科学四大板块,下属沈阳化工和*ST新材(动物营养板块)两个上市公司,如果未来重组继续推进,沈阳化工将会成为化工类资产上市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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