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房地产和投资两翼齐飞 新湖中宝业绩大增彰显高质量发展底色

吴正懿上海证券报

    蓄势待发,全面开花。以房地产和投资为两翼的新湖中宝,展现出高质量发展的新姿态。

  新湖中宝4月29日晚间发布的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净利润大幅增长,2020年归母净利润达31.65亿元,同比增长46.95%。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多措并举降杠杆,公司已全面满足房企融资新规三项主要指标的绿色档要求,为未来留足了发展空间。

  事非经过不知难。外界看到的是,新湖中宝近年加快战略转型,加大资源整合,前瞻布局科技,呈现稳健高质量发展态势。

  精准播种“高科技” 多点开花

  在发展中转型,在转型中发展。新湖中宝顺势而为的“地产+”路径,逐渐凸显出独特价值。尤其在高科技领域的深耕,为新湖中宝提供了一个变现窗口。

  2020年年报显示,新湖中宝前瞻性投资于区块链、人工智能、高端制造、芯片设计、生物医药等高科技企业,趣链科技、邦盛科技、宏华数码、晶晨股份、蕙新医疗等众多企业拥有国际领先的国产自主可控技术,已经或拟将陆续上市;广泛投资万得信息、湘财股份、大智慧、通卡联城等一批拥有领先技术和市场份额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科技公司,构建双向赋能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科技生态圈。

  过去一年,新湖中宝继续加大对已投资入股的高科技企业的赋能力度。邦盛科技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期内订单合同金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50%以上;区块链龙头趣链科技产品与技术进一步升级,其国产自主可控的区块链底层平台在性能方面倍数性提高。

  新湖中宝参股的宁波鼎晖祁赫基金投资了十余家高科技企业,其中神州细胞、复洁环保已于科创板上市,重点投资的龙芯中科技术有限公司是专注于通用处理器研发成果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由中国科学院和北京市政府共同牵头出资组建。

  与此同时,新湖中宝投资了专注于血液体外循环治疗领域的上海蕙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0.42%股权;持有杭州易百德微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后者专注于超宽带(UWB)定位芯片的设计、研发和销售;投资浙江聚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

  投资需要慧眼,更需要机遇。随着注册制改革提速,公司投资的部分高科技企业逐步进入收获期。其中,宏华数码IPO已获核准;晶晨股份上市逾一年,公司账面浮盈1.5亿元;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湘财股份32.42%股权,报告期末市值百亿元;新湖期货和阳光保险集团进入上市辅导期。“未来,随着投资的各高科技企业相继上市,将进一步增厚公司价值。”公司表示。

  灵活运营房地产 变现提速

  对外投资衔枚疾进之外,新湖中宝地产主业动作频频。通过牵手战略合作伙伴,加速房地产开发进程,为未来品牌输出蓄势。

  期内,新湖中宝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了历史性增长,全年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2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0.95%;合同销售收入260亿元,同比上升58.53%,已售未结货值约300亿元,处历史高位。

  唯一的不变就是变。新湖中宝主动顺应国家地产调控形势和市场变化,灵活拓展合作模式,加快实现土储变现。继2019年与融创中国战略合作后,2020年与绿城中国、融创中国再次战略合作,实现股权及项目层面的深入合作。“通过合作充分发挥强强联合的优势,加快了大型项目的土储变现和开发进度,提升了经营效率,实现了共赢。”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依靠公司品牌的溢价能力,公司在多个项目上,与第三方企业等合资设立公司共同开发,形成了多方合作出资并由公司操盘的轻资产运营合作模式。

  具体项目来看,公司在上海等核心都市圈的优质项目进入加速开发阶段。启东、平阳海涂开发项目进展顺利,其中启东项目引入绿城中国作为战略伙伴合作开发,将把“新湖绿城海上明月”项目打造成全国康养文旅小镇的战略标杆项目。

  “手中有地,心中不慌”。深耕长三角20余年的新湖中宝,在环上海圈拥有丰富优质的土地储备,拥有上海内环开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增值潜力巨大。同时在长三角投入一级土地开发达1000多万平方米,为地产业务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从财务情况看,一个可喜的信号是,截至2020末,公司全面满足房企融资新规三项主要指标的绿色档要求,远离“三条红线”。公司账面资产负债率71.60%,同比下降3.98个百分点;预收类款项206亿元,扣除预收类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为66.52%,负债率继续在行业中保持中等偏低水平;经营性现金流大幅流入,全年净流入50.39亿元,同比增加122.24%。

  “综合各项债务指标显示,公司持续保持杠杆克制和财务自律,并得到了资本市场的广泛认可。”新湖中宝方面表示,这体现了公司优秀的资产管理能力和负债管理能力,充分说明在当前行业大背景下,公司有能力和实力应对未来市场变化。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