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轮问询
作为较早进入上会环节的申报企业,福光股份也经历了两轮交易所的严苛问询。
在5月21日的二轮问询中,上交所就主要客户销售、产品分类合理性、定制产品、股份支付、福建省光学技术研究所、关联租赁、成本结构变动、毛利率变化、研发领料、存货管理、税收缴纳等12个方面对福光股份进行了提问。
在5月10日的首轮问询中,问询则聚焦公司的股东结构、董高监基本情况、核心技术、业务、公司治理等方面。例如公司股份结构方面,2019年3月,福光股份控股股东中融投资分别向黄文增、远致富海及福州创投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并将股东名册进行了相应修改。
对于相关股东在福光股份申报科创板前夕突击入股,上交所要求公司保荐人及律师说明相关股东的基本情况、引入新股东的原因、股权转让或增资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福光股份回复称,上述股份转让已经履行完毕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变更手续,包括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公司股东名册的修改以及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
二轮问询中,上交所聚焦公司主要客户大华股份的销售数据变化。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产品升级替代后,公司是否具备对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产能是否足以供应大华股份对原有产品的需求。
福光股份回复称,2018年,大华股份销售额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大华股份需求变更,公司新产品未能在大华股份原有产品需求下降前完成在大华股份的新产品的验证和配套改进,原有产品销量大幅下滑,被替换的原产品主要为:焦距段为3.1-10.5mm、2.8-10.5mm、2.7-12mm的系列变焦产品,2018年销售额金额为6061.10万元。
公司表示,针对新需求产品,公司重点推广的产品为全玻镜头,工艺难度较高,研发的技术壁垒较高,研发周期较长,且大华股份对新产品的验证及配套改进所需时间较长,公司新产品未能在原有产品需求下降前完成在大华股份的新产品的验证和配套改进。因此,公司无法选择供应原有产品并同步对用于替换的新产品进行验证和配套改进的方案或类似方案。公司选择不生产或大幅减少生产相关产品,预计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