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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瑞声:公司技术具备较高壁垒

刘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关注获取客户方式

  上交所要求说明,通过控制天津金星间接持有海天瑞声3.12%股份的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与海天瑞声之间的业务合作关系、采购和销售情况及未来的合作计划,天津金星的入股价格与公司同期或最近一次增资的入股价格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显著差异,要求说明小米科技持有海天瑞声股份的相关情况及与公司的相关合作事项。

  海天瑞声回复称,天津金星2017年4月向发行人投资成为公司股东,目前持有发行人3.12%的股权,小米科技持有天津金星100%股权。发行人未从小米科技或其关联方进行采购。自2017年1月开始,公司开始向小米科技及其关联方提供数据资源产品和相关服务。2017年、2018年,海天瑞声向小米科技及其关联方销售的金额分别为178.24万元、41.27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50%、0.21%。未来海天瑞声与小米科技及其关联方将继续按照双方意愿开展业务合作。双方未就未来合作事宜做出具体明确的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百度(BAT)、三星和微软。公司称,其是通过口碑传播、参与学术会议等方式逐渐建立品牌知名度并扩大客户范围,获取业务机会。交易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其主要客户的获取方式。

  公司表示,通过学术会议接触到项目负责人,之后经过客户拜访、意向接触、商务洽谈等步骤建立与阿里巴巴、三星和腾讯的合作;至于微软和百度,则是公司于成立初期即开始与之进行合作,其早期客户开拓主要来自公司创始人贺林多年研究工作所积累的业界影响力和人脉基础。

  另外,在此前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司自我描述时提到,“公司是我国智能语音产业中市场份额前十名的企业,也是唯一入围的数据资源服务企业。”上交所对此表述是否可能误导投资者提出质疑,要求公司对“唯一入围的数据资源服务企业”的描述进行合理性阐述。公司回复称,为避免误导投资者,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酌情删除前述“我国智能语音产业中市场份额前八名的企业”、“是唯一入围的数据资源服务企业”等市场份额相关表述;并对招股书进行了自查,简化了“人工智能数据资源”相关描述,删除了冗余信息,对发行人主营业务进行了进一步通俗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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