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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措施出炉

高佳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11月18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浙江证监局获悉,浙江出台《关于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精神,要求全省各相关部门、各地市政府提升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浙江省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浙江板块争当排头兵

  截至2020年10月底,浙江省境内上市公司突破500家,达503家,全国排名第二;通过资本市场累计融资1.34万亿元;民营为主、实业为主的“浙江板块”在GDP贡献、财税贡献、技术创新、吸引人才、行业引领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浙江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浙江省实现GDP“二季红、半年正、三季进”的良好态势,“浙江板块”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也要看到,我省上市公司还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如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和发展水平距离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展现浙江‘重要窗口’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该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优化上市公司发展环境,解决上市公司面临的突出问题,全力推动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

  浙江证监局表示,《实施意见》着重突出了五方面的特色。要倡导健康的资本市场文化,树立正确的上市、融资、并购和退市观,营造良性健康的资本市场投融资氛围;总结推广现有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产业特色、上市公司数量、结构和存量风险、金融要素供给等因素,在具备条件的部分区域探索设立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进各级政府与省级金融管理部门的交流常态化,加强工作联系,动态跟踪各地市上市公司情况;加快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试点,进一步发挥其在帮助企业规范提升、培育上市及私募融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市县政府领导对存量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化解的定点联系机制,牵头制定风险化解方案,多途径帮扶风险上市公司摆脱困境。

  支持企业提质增效

  从具体措施看,推动优质企业上市。从源头入手提高质量,为企业上市和日后规范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完善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健全现有各类激励政策、发挥私募股权作用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抢抓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机遇,巩固深化“凤凰行动”计划,加大上市推动力度,优化上市公司阵容。

  同时,并购重组是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式,通过加大财政、土地、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引导推动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开展并购重组。

  引导上市公司兼顾发展需要和市场状况优化融资安排,推动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提升抗风险能力。鼓励上市公司实施灵活多样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发挥上市公司激励机制作用。

  推动上市公司通过固本强基规范发展。

  针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方面问题,从总结梳理典型案例、鼓励国企党建入章、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强化信息披露监管等方面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坚持依法监管、分类处置,对已形成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限期予以清偿或化解;对限期未整改或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要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总结推广现有的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经验和做法,在具备条件的部分区域探索设立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积极处置存量风险

  优化调整上市公司存量,畅通出口,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实施意见》旨在建立市县政府领导对存量高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化解的定点联系机制,牵头制定风险化解方案。

  具体措施方面,依法简化破产案件审理模式,重整成功后,金融、税务等部门应当及时修复重整企业信用。切实转变观念,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推动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积极稳妥化解股票质押风险,坚持控制增量、化解存量,落实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纾解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建立容错机制,适度豁免投资风险追究和企业指标考核,加快推动纾困基金落地。

  明确上市公司的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平台功能。依托金融顾问制度,发挥金融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依托浙江大学、沪深交易所等专业力量,发挥政策研究、智囊顾问、专业培训、人才培育的作用,开展系统化、专业化培训,营造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和健康的资本市场文化。

  对于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对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浙江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上市做优做强,推进存量上市公司风险化解,遵循“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按照“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要求,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近期将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努力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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