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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力帆: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ST力帆(力帆股份)12月1日晚公告,重庆五中院于11月30日裁定批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力帆股份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同日晚间,公司公告,重庆五中院于11月30日裁定批准力帆股份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和力帆股份参股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以及控股股东9家关联公司重庆汇洋控股有限公司、重庆盼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重庆力帆置业有限公司、重庆润欧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润益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扬帆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春如商贸有限公司、重庆裕途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力帆矿产品有限公司(简称“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重庆五中院于11月30日裁定批准力帆股份十家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力帆股份十家全资子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表示,根据力帆股份十家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债权分类、调整及清偿方案及经营方案,力帆股份十家全资子公司清偿债务等执行重整计划的行为将对公司合并口径下2020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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