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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集团:“18紫光04”未能按期足额付息

吴科任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吴科任)紫光集团12月10日晚发布公告称,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8紫光04”)应于2020年12月10日开始支付自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9日期间的利息,截至12月10日,公司未能支付本期债券本年度利息。“18紫光04”发行规模为5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5.2%。

  紫光集团表示,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截至目前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利息资金,无法按期足额兑付利息。在此,公司郑重向“18紫光04”持有人致歉。

  紫光集团表示,公司正在积极通过多种途径筹措本期债券利息资金,将积极与其他有关各方协商妥善的债务解决办法,努力达成债务延期、和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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