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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钾国际:历史积案二审胜诉 原大股东赔偿上市公司逾1亿元

万宇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万宇)亚钾国际(000893)近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就东凌实业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新增资本纠纷事项的二审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东凌实业上诉,维持原判,东凌实业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1.03亿元并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570万元以及二审案件受理费55.66万元,该笔赔偿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因原一审案件受理费570万将由法院退回上市公司,预计上市公司将增加近1.1亿元的收入。

  此前公告显示,2015年,亚钾国际(时名东凌国际)按照36.9亿元的交易对价重组收购中农集团等十方股东持有的中农国际100%股权;重组后,计划改扩建100万吨钾盐开采加工项目;依据此扩建计划,中农集团十方承诺做了2015 -2017年的业绩对赌时,上市公司原大股东东凌实业,实控人赖宁昌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朝波承诺认购配套资金12.29亿元,用于加快东泰矿区百万吨钾盐项目的建设,2016年,东凌实业三方首先违约放弃认购,上市公司100万吨钾肥建设项目搁浅,中农十方也因此无法完成2017年业绩承诺且差值较大。

  亚钾国际表示,根据2015年重组披露资料,东凌实业放弃认购增资纠纷案违约事实清晰并无争议,本次终审落地的判决结果将助推作为一致行动人的赖宁昌、李朝波二人增资纠纷案件快速判决,预计此二人增资案件也将尘埃落定,全额赔偿金额应为2000万元,公司就2015年重组增资纠纷案将合计获赔近1.3亿元。

  此外,与2015年的重组有关的纠纷案,还有上市公司向北京高院起诉中农集团等十方公司业绩补偿纠纷案,按照当年业绩承诺和实际业绩完成的差额,中农集团等十方公司应向上市公司补偿2.47亿元现金及1.17股股票,该案直至今日仍处于一审阶段,公司也在去年底披露了纠纷双方和解意向公告。

  亚钾国际介绍,公司自2019年底改组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后,新一届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改革。在业务经营和公司管理层面,不但收回失控多年的核心资产老挝钾盐矿的控制权,并快速以4亿元自有资金注资支持启动了老挝百万吨钾盐改扩建项目;2020年底,公司也彻底剥离不良资产船运与谷物贸易两块亏损业务,全面聚焦老挝钾肥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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