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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集团及旗下上市公司被债务人申请重整 不影响海南航空正常经营

吴科任 实习记者金一丹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吴科任 实习记者金一丹)1月30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航控股)在其官方微信公号发布公告称,重整事项主要是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解决债权、债务问题,不会对海南航空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民航局各级单位的指导下,海南航空安全形势平稳向好,后续将继续严守安全底线,继续保持海航优质服务品质,让广大旅客安心、放心。海南航空各项生产经营平稳正常,旅客购买的产品、享有的会员、积分等各项权益不受影响。欢迎继续选乘海南航空的航班出行。

  1月29日晚,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集团)及其旗下三家上市公司--海航控股、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航基础)和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供销大集)相继发布公告称,公司均被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海航集团官网发布声明称,集团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相关债权人因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法院对集团破产重整。海航集团将依法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积极推进债务处置工作,支持法院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海航控股称,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北京富来特国际货运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海航基础称,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已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供销大集称,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北京睿达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此外,海航控股还发布了关于旗下主要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公告,其中包括新华航空、长安航空、山西航空、祥鹏航空、福州航空、乌鲁木齐航空、北部湾航空、科航投资、海航技术、福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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